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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刺伤老师的学生参加中考,是保护还是伤害

来源:红网 作者:殷建光 编辑:陈乘 2020-07-19 2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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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澎湃新闻从一知情人士处获悉:四川省仪陇县马鞍中学初中部一名女教师被学生刺伤。仪陇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证实,只是划伤,现在老师伤势已无大碍。(7月17日 澎湃新闻)

学生课堂上拿刀刺伤老师,学校冷处理太冷漠。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名女老师是在课堂上,被一名男生突然抽出水果刀刺伤,“腿上被刺了两刀”,学校可能考虑到中考在即,又是招生关键时期,而且学生还是未成年人,这件事一直未对外声张。一周前,这名学生正常参加了中考。这件事让当地很多老师感到愤慨。

课堂上,发生刺伤老师事件,无论怎样的原因,都十分恶劣,都必须对学生给予惩罚。首先,这是保护教师权益,一个学校不把保护教师权益放在第一位,教师如何能够工作?其次,这是保护课堂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是学校的第一秩序,课堂教学秩序神圣不可侵犯,如果课堂教学秩序都不能强力保护,教与学如何正常进行?中考在即也好,招生关键时也好,都不是不立即惩罚的理由。这不是学校有大局意识,而是学校对老师权益的极大伤害,是对其他学生学习权益的极大伤害。

如果说,学校这样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成长,那更是大错特错。因为这样的“保护”本质是“伤害”。 知情人称,这件事可能和初三“分流”有关。由于该学生成绩一般,本人已经不想继续读书了,但家长仍要求他考高中,给了他很大压力,学校老师则建议他分流到职高。老师在和他交流这件事的时候,学生突然情绪失控了,拿出水果刀把老师刺伤了。情绪失控,可以痛哭,可以大喊大叫,可以去打球,可以去运动,可以去跑步,可以拿拳头砸沙袋、砸墙,但是,拿刀伤人,就是犯罪。把自己的坏情绪发泄到伤害别人身上,可恶!可恨!这是人生的畸形,必须对其矫正,否则,就是放纵,对其未来,后患无穷,对社会也是隐患。

就算老师伤情不重,身体无大碍了,但心灵肯定有大碍。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受到应有的处罚,必须让其为自己的犯罪付出应有的代价。甚至,有些未成年人以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为依仗,有恃无恐,肆无忌惮,让人惊骇。

让伤师学生参加中考是保护还是伤害?是板上钉钉的伤害,禁止其参加中考,让其汲取教训,才是对他的保护。不能让孩子汲取教训,正确认识生活、认识社会,就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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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殷建光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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