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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者自愿申请书》是披着自愿外衣的“卖身契”

来源:红网 作者:蒋威 编辑:张瑜 2020-09-04 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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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据网友爆料,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做“公司奋斗者”。该公司人事部门发布的文件中写道,“公司奋斗者”需自愿加班,放弃带薪休假,放弃加班费,自己能力不足时接受公司淘汰,并承诺不与公司产生法律纠纷。该公司轧钢厂厂长王占熬称:“作为公司员工,可能个人看法不一样,这是两厢情愿的。”(9月4日 北晚新视觉网 )

员工自愿去干的事情,还需要填写申请表吗?显然是不需要的。公司之所以让员工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只不过是想借此表明“员工的这些行为都是自愿的,而不是公司强迫的”,然后名正言顺地让员工去加班,还不给他们发加班费,借此逃避法律责任。

前不久,海南椰树集团的一份招生启事,也曾上演过这样的闹剧,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把房产作抵押,若以后想离开必须把房产作为补偿给公司。无论是这份招生启事,还是《奋斗者自愿申请书》,完全没有站在员工的角度去考虑。常言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让公司领导换位成公司员工身份,想必他也不会心甘情愿。若他高谈阔论一番,那一定是昧着良心的。

面对这类不合理的要求,很多员工不得不答应。否则,可能就会为此付出代价。轻则,公司会不重视员工的个人表现,戴有色眼镜看员工,故意刁难,给员工“穿小鞋”;重则,会因此影响员工在公司的发展,甚至会因此丢掉工作。

任何一个员工,他们也是有父母的孩子、有妻子的丈夫、有丈夫的妻子、有孩子的父母,他们也需要有自己的时间去陪伴他们的身边人。而且,有竞争力的公司,一定是把员工的利益放在首位。公司与员工的关系,不单是建立在金钱上的,还应该有一种情感上的联系。公司只有把员工当成自家人,员工才会把公司当成自家公司,心甘情愿地为公司发展贡献属于自己的力量。

《奋斗者自愿申请书》,不过是披着自愿外衣的“卖身契”,涉事企业还是早日将之废弃为宜。

来源:红网

作者:蒋威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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