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狗没拴绳抱走就不算偷?请别带歪了节奏

来源:红网 作者:于立生 编辑:陈乘 2020-10-27 21:15:27
时刻新闻
—分享—

10月23日,在丢狗一整天后,成都市金牛区西线阳光小区的朱女士终于在监控画面中发现了它的踪迹。监控显示,一名外卖小哥22日中午送餐后,几次蹲下拍掌,将小狗引诱出小区,随后抱上电动车扬长而去。据朱女士介绍,这条白色博美犬系她去年花4500余元购得。日前,某外卖平台公关人员回应:已联系上当事骑手,要求其配合警方调查;金泉派出所办案民警则表示:据当事人所述,是小狗一直跟着它走,后来又上了电动车,但走了两三百米后,就自动跳车了,因为当时有其他需派送的单子,就没有去追;目前可以确定的是,“狗确实上了那个骑手的车”,但能否认定盗窃暂时还无法对外公布。可网上却出现了一片诸如“狗没拴绳抱走就不算偷”“别让外卖小哥背锅”云云的声音。(10月26日 《成都商报》)

朱女士的小狗“失踪”前的所处状态,直接关涉对涉事外卖小哥把狗抱走行为的定性。

如果当时小狗处于主人控制之下,涉事外卖小哥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秘密手段,使小狗脱离主人的控制,那就构成盗窃。

如果当时小狗已脱离主人控制,但属于走失,那涉事外卖小哥将小狗抱走,就是捡拾遗失物;而当狗主人一旦寻狗,当然得物归原主,但可以索取代为保管的必要费用。

如果当时小狗已脱离主人控制,但狗主人是不要了,那小狗就是遗弃物,涉事外卖小哥可以遵循无主物先占先得的民事原则,把小狗抱走自己养。

那朱女士的小狗,当时究竟处于何种状态呢?虽没拴绳,但首先,根据监控显示,开始是在单元门之内,足以表明系该单元内某户人家所养。尽管,它是自己跟着进来送餐的涉事外卖小哥跑出单元门的。

次之,由小区门口行人进出闸门以及小区门口墙柱上的白纸黑字“私家住宅,非请莫入”告示可知,这是个封闭式住宅小区。这也足以表明:小区内的宠物犬,当是小区内某户业主所养。

如果这小狗,是被小区内某户人家抱走养起,那么,因为毕竟没有拴绳,要厘定清楚抱狗行为究竟属于何种性质,恐怕还真是一件麻烦事。

但是,多段监控画面显示,是作为小区外来客的涉事外卖小哥,在小区门口附近,不下三度回转身,蹲下来,连续拍掌,将已跑出单元门,但还在封闭式小区内的小狗(其间还一度往回跑),引诱出小区行人进出闸门,并抱起带走的。那么,他已涉嫌盗窃无疑。

因为,只要小狗还在封闭式小区之内的公共区域(它平常嬉戏的熟悉环境,也许主人一唤就能回去,总之不难找到),那就不能算是完全脱离了主人的控制范围;但被引诱出封闭式小区门并抱走,那就彻底脱离了主人控制。而涉事外卖小哥,对于小狗不是自己的,而是该封闭式小区内某户业主家的这一情况,应是心知肚明的。办案民警又有啥“能否认定盗窃”暂时无法确定的呢?

当然,这条小狗价值几何,也不能单听朱女士的一面之词,还得等警方找到小狗后通过估值来认定,或者,至少朱女士得提供购买时关于价格的证据。因为,案值多少,兹事体大,关乎警方对涉事外卖小哥“抱狗”行为究竟是涉嫌盗窃罪,还是仅为治安违法盗窃行为的具体认定。

不是自己的东西,就坚决不要擅自去碰。尤其职业特点决定了要穿街过巷、走家访户的外卖小哥,更是得有“瓜田李下”的避嫌意识。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监控普及的现代城市空间,更是如此。一旦怀侥幸心理,见财物起意,乱伸手,被捉到,不但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而且,可以料想的是,送外卖的饭碗亦将不保,还会被拉入一定年限内禁止从业的外卖行业“黑名单”。这是严重得不偿失的。

来源:红网

作者:于立生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0/10/27/8547683.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