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各地区要做到“两清零”,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11月18日《经济日报》)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社会治理的难点,每到年底便更加突出。一边是农民工眼巴巴等着工资回家过年,一边是用人单位拖欠,屡屡导致矛盾纠纷甚至极端事件发生。因此,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守好基本民生底线,让农民工拿到工资返乡过年,国务院明确欠薪案件2021春节前动态清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更为今后常态化打击欠薪行为奠定良好的基础,给农民工吃下保“薪”丸。
近年来,各地各级政府部门持续加大整治农民工欠薪的力度,并取得一定成效。例如:“恶意欠薪罪”入刑,行政执法更主动,监察执法与法律援助联动更通畅,工资保证金等制度也在完善之中。但也要深刻反思,为什么各地欠薪事件依然时有发生?分析起来,除了老板无良无赖,劳资双方权利地位不对等以外,还在于社会信用机制缺失、执法执行力度不够、劳动者维权渠道不畅通。
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报酬,治理必先预防。政府部门在治理欠薪过程中,需把关口前移,把预防欠薪变成制度常态。建立防治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让劳动者权益时时得到保障,尽可能减少和避免侵害劳动者权益问题的发生,这才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最好选项。一方面,要关注拖欠的重灾区,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较为严重的政府投资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督促其设立工资保障金,制订清欠计划,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另一方面,落实欠薪发生地政府的属地责任和人社部门监管责任,政府多部门要对拖欠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以“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企业依法履行义务。
正如此次行动将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保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欠薪问题突出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适时开展实地督办、明察暗访和抽查审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加大根治欠薪治理力度和问责力度,回应民生诉求,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担当。
进一步看,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从根源上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单单是厘清谁应给钱、给多少钱的分配问题,还是一个确保劳资双方权责对等、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治问题。对一个社会来说,劳动有尊严,文明才有底气。
来源:红网
作者:程汉鹏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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