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1月20日,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规定了家庭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政府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同时也明确了家庭教育干预制度。(1月21日 澎湃新闻)
近年来,很多事件的发生显示了家庭教育越来越成为社会、媒体和家长们关注的热点。关于家庭教育理念方法、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思想道德教育等相关方面的关注度与日俱增,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立法的呼吁也越来越多。但尽管如此,国家法律该不该介入家庭仍存争议。受“法不入家门”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认为家庭教育应属私人领域。但现在相关立法的提出和确定则表明家事非闲事,法需入家门。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出现了很多家庭教育缺位、错位、家庭教育方式方法失当的现象。在“鸡娃”焦虑下的“虎妈狼爸”不在少数,在各种辅导班、兴趣班中挣扎、攀比也已是常态。家庭教育的失当进而导致“家校共育”也很难达成很好的协同互补。家长要么无时无刻不在关注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让教师倍感压力;要么就是简单随意地把教育责任全部推给学校。这会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损害其合法权益。
而且,家庭教育不只是家事,它还是整个社会的事,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和幸福和谐。早些年,药家鑫事件引起了广大群众针对家庭教育问题的反思,直到现在仍未最终宣判的北大吴谢宇弑母案也让人再度思考这一问题。这些社会性事件都与家庭教育息息相关,一旦家庭教育不当,出现严重问题,就有可能导致青少年行为出现偏差,甚至威胁到社会的安全和谐。因此草案明确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这对于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避免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失当等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教育浸润至深,对人的一生影响巨大。因此在现代家庭教育中,国家无法缺席也不应缺席,法律需入家门也必入家门。通过立法,可以保障每个家庭在教育过程中都获得必要的支持和指导,并能有第三方规范家长的行为,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家事非闲事,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家庭教育,增强家长、社会、政府等对家庭教育的重视,从而让家庭教育能更好发展,每一位青少年都能健康成长,社会也能更好地实现长久幸福与和谐。
文/李志姣(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李志姣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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