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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殴打医护人员,光行政处罚还不够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陈乘 2021-02-17 17: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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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维扬书生

广西梧州市岑溪市教育局2月16日通过官方微信发布通报称,近日,一段关于岑溪市梨木镇二中老师陈某殴打医护人员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网民关注,教育局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置。(2月17日 中国新闻网)

这件事的起因其实很简单:梨木镇卫生院护士孔某某身体碰擦该镇二中教师陈某女儿并致其女儿跌倒,陈某觉得自己孩子吃了亏,便不依不饶到梨木镇卫生院防保科办公室,质问原因时谩骂并出手推倒孔某某,导致孔某某送医检查。

如果说护士孔某某碰倒陈某女儿纯属意外的话,而陈某谩骂并推倒孔某某致其受伤,就是主观故意的违法行为,事发当日梨木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即时出警调处并当日立案受理,这本身就说明陈某殴打护士被警方定性为一起治安案件,如果孔某某伤情达到轻伤以上,陈某的行为则涉嫌刑事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梨木派出所对陈某作出行政处罚合理合法。

但是,身为教师的陈某殴打医护人员,光行政处罚还远远不够。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师德标准远高于一般社会公德,道理就在这里。本应为人师表的陈某,公然在医院殴打医护人员,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突破了师德底线,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也损害了当地教育的整体形象。

尽管事发后岑溪市教育局及时对陈某进行约谈、批评教育,但笔者还是建议当地教育局对照有关师风师德的法律法规,给予殴打医护人员的陈某党纪政纪处分,以儆效尤,并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一次师风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的师风师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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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扬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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