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蓬国
37岁的刘先生正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他2018年进入陕西一家新能源企业任区域拓展的职务。今年2月5日,在单位的聚餐中,他称被上级领导高某亭两次用烟头烫脸,并留下了伤疤。第一下被烫之后,刘先生又表示遭到了了第二次被烫,随后高某亭对刘先生说:“疼不疼?烫不烫?疼就对了,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3月22日 北青网)
企业高管居然拿烟头烫员工的脸,而且还问对方疼不疼,叫嚣“疼就对了”,实在令人出离愤怒!当下,职场欺凌日益普遍,日趋严重,如果不严肃整治,“公司”必将变为“公害”。
据刘先生表示,他在参加公司聚会时,被一位高管语言挑衅。该高管说,“我从小就喜欢杀个鸡,宰个羊,一定要出血,让它意识到疼。就算公司业绩好的时候,我也要收拾完成不好的人;公司业绩整体不好的时候,我就要收拾刘某这种不听话的人。我要的是森林,不是树木,更不是刺头。”
在公开场合这样宣扬自己的霸道、蛮横,足见这位高管显然从来没有尊重过员工的人格,而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他要“森林”,其实并不是要公司及员工的集体利益,而要成为“森林之王”,推行弱肉强食、任意欺凌下属的“丛林法则”。
他丝毫不考虑、不在乎员工对他的看法,不仅敢于公开宣扬他的霸道和无理,而且当面做给大家看。虽然刘某一直低头忍让,却还是遭到涉事高管把燃烧烟头两次按在他的右脸颊上。
打人不打脸,这是常识。可是,这位高管居然用烟头两次烫员工的脸,而且是在广大员工的面前公开这样做,烫脸之前和之后都进行语言挑衅。这分明是蓄意为之的故意伤害、故意羞辱。由此可见,他并非针对这一个员工,而是“杀鸡给猴看”,教训所有的员工必须屈服于他的淫威。
涉事高管对员工当众烫脸,这是极大的羞辱,不仅对受害员工的脸部造成创伤,而且必然给他带来了永久的心理创伤。且不论员工有没有完成业绩,工作有没有过错,企业领导都没有任何权利对其进行人格羞辱和人身伤害,这种行为本身也践踏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良知,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和道德的谴责。
近年来,发生在企业的职场欺凌日趋恶化,诸如“女子入职5天遭公职人员性骚扰后被辞退,企业领导全程未阻止”等各种潜规则事件层出不穷。不少知名企业、知名企业家公然宣传“996工作制”,理直气壮地把这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美化成“企业文化”“奋斗精神”。仅从这个角度看,一些公司在实际上已经成为损害正义的“公害”。“打工人”一词的诞生和走红,也反映了一些企业并没有真正把打工者当作“人”来尊重,而是当作机器来看待。
来源:红网
作者:李蓬国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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