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睿鸫
记者从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由江苏省消保委提起的全国首例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公益诉讼终于有了结果。3月24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的上诉,江苏省消保委提起的全国首例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终审获胜。(3月27日《中国青年报》)
此起公益诉讼肇始于2019年7月,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了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系列调查、整改、诉讼维权专项行动。当年12月份,对拒不整改的乐视电视所属企业乐融公司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020年11月,法院一审宣判乐融公司应予整改,乐融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如今,江苏省高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长期以来,电视开机广告深受消费者诟病。一项调查显示,超过90%的消费者认为有必要对开机广告进行整改。正因为如此,这起案件自发生到最终判决,一直受到社会各界包括舆论的持续关注。眼下,在江苏省消保委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依法判决拒不纠正的生产厂家败诉,这意味着,全国首例开机广告公益诉讼尘埃落定,导向意义非常显著。
用司法裁判的方式,明确涉事企业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降低了消费者观看电视的体验,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尽管这只是个别省份对个案的司法裁决,但凸显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容恣意践踏,更意味着今后若仍有企业我行我素,设置不可“一键关闭”开机广告的话,消费者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可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让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
需要澄清的是,消保委的公益诉讼,并非是封杀全部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对其“一棍子打死”,而是让开机广告,在规范化的道路上向前发展,比如增加关闭按钮、给用户选择权等。可以预见的是,在相关标准与体系约束下,既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也能让企业展开商业模式的探索与创新,从而达到企业创新与用户体验间的平衡。
当然,全国首例开机广告公益诉讼赢得胜利,仅是阶段性的成果。接下来,国家层面有必要制定统一的制度,譬如,对开机广告、广告时间、以及“一键关闭”等,制定出相应的规则与处罚手段,并辅以硬核监管和执法从严的后续保障。这样,不但可以有效规治电视开机广告“关闭难”顽疾,也能营造一个正常有序的收视氛围。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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