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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点餐,绝不是点餐方式的“单选题”

来源:红网 作者:马睿苗 编辑:陈乘 2021-04-06 16: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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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都市频道记者走访长沙一知名湘菜馆后发现,门店不提供人工点餐服务,等顾客已经关注公众号、被获取个人信息后,再加菜加单时,却又可以人工点餐了。(4月6日 观察者网)

除了这家湘菜馆,去其他饭店吃饭时肯定也遇见过这种情况:商家解释为了提高效率,增强科技场景体验,店内实行扫码点餐,不提供人工点餐。针对这一现象,笔者认为强制扫码点单实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涉及侵犯消费者公平知情权和交易权以及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我们要勇敢向侵权行为说不。扫码点餐可以作为点餐方式之一,但绝不是唯一的点餐方式。

扫码点餐在现在不算新生事物,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和扫一扫成为网络功能标配,扫码点餐营运而生,本事应用互联网的便捷和自主性,增强就餐的科技体验,减少人员费用而兴起的新技术功能手段。

疫情以来,越来越多的商家采用扫码点餐来节约人工成本节约利润,打着减少接触的幌子,强制关注店里的公众号或者小程序、获取个人信息、后期进行随意营销内容发送。而“扫码点餐”小程序开发者融合进这些功能,可以收取更多的服务费,甚至将收取到的信息贩卖或者收割。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各种权利。

所以,面对强制扫码点餐,不提供人工服务的侵权行为,我们必须抵制。这不仅是保护自身的隐私,更是杜绝这种不良风气在餐饮等各个行业蔓延。扫码点餐本是好事,但绝不能异化,更不能成为商家和技术人员收割信息的工具。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称:“扫码点餐” 不应成为“单选题”。仅提供“扫码点餐”涉嫌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不提供现场菜单有损消费者的知情权、新技术应用不应成为特殊消费群体的消费阻碍。

我们应该了解到的是这种情况有法可依,如果遇见扫码点餐被强制授权以及关注商家,最后个人信息被泄露,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而且工信部也规定:在用户不允许的情况下,禁止任何公司、组织、个人给别人发送营销短信和电话推广,在发营销短信给用户的时候,需要用户同意,才可发送。

扫码点餐在一定方面上带来的方便不可否认,但强制行为必然会引来消费者的反感甚至涉及侵权。我们在经济发展的高速路上奔跑的同时,需要时刻提醒自己,拒绝侵权行为习惯成常态,扫码点餐不是“单选题”。

文/马睿苗(郑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马睿苗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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