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义闯
近日,西安浐灞第二十小学一六年级女生被老师质疑偷钱后坠楼身亡。记者从孩子伯伯田先生处获悉,家属不认可教育部门提供的监控视频,并拒绝了教育部门提出进行经济补偿的方案。(4月20日 东方网)
花季少女,纵身一跃,留下的是家属的无尽伤悲,以及蒙在校方身上的层层迷雾。孩子轻生,是否因被老师认定“偷钱”所导致?孩子是否真的是教师丢钱的“真凶”?这些都有待考证。退一步说,纵然孩子真是“拿”了教师抽屉里的钱,校方、老师当面质问、并逼其招供的教育方式,是否太过简单、粗暴,间接导致孩子跳楼自杀了呢?
孩子已经逝去,生命无可挽回。简单从校方提供的视频监控上看,很难认定孩子就是“拿钱”的那个“凶手”,毕竟“偷”是让人羞愧、心虚的事情,纵然是幼稚的孩子,也不会光明正大地“拽”在手心,暴露于视频和众目睽睽之下的,故视频是校方言之凿凿认定孩子就是“小偷”的铁证,恰恰是家长的质疑与反驳之处。
孩子已经凋零,孰是孰非,好像成了难以查实的“无头案”,但孩子的死,依然有不少值得人反思之处。一是当下的孩子,普遍成长于较为宽松的环境,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尤其是自尊心较强,一旦碰到严重的挫折与伤害,往往容易产生极端的想法与行为,因此孩子是否“偷窃”暂且不论,但教育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可为追究真相而不择手段,甚至是采用简单、粗暴的、侮辱人的方法。二是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仅传授知识、还有健全人格、塑造价值观的职能,于教师而言,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就兴师动众、大动干戈,对学生予以审讯、体罚等,这无论如何都不恰当,且有违师道、师德规范。最后就是对孩子的教育、引导,不能停留在口头的宣教上,要言传身教,给失范的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受到感染、教育,于潜移默化中改正不当行为,这才是处理此类事件较为恰当的方式。
校方愿意予以经济补偿,只是一个补救手段,而绝不应成息事宁人的公关措施,金钱的补偿只是对孩子悲剧的一种抚慰,再多的金钱也挽救不了孩子的生命以及父母内心的伤痛,但愿学校、家庭深究事实真相之余,能反躬自省,深刻反思、检查自身教学、教育过程中存在的纰漏与失误,如此才能防止其他人重蹈覆辙。
来源:红网
作者:徐义闯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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