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20时至21时向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服务。日前,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对未成年人上网时间进行严格管控,重拳出击,加大力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逐渐成为未成年人的“电子保姆”,使得未成年人的生活进入“小屏时代”。英国全国消费者委员会在报告中,将这一时代的儿童称为“屏幕儿童”。
“屏幕儿童”顾名思义是指,在屏幕下生活的儿童,他们囿于移动互联网络之中,触摸屏幕的时间远超于家庭日常沟通交流时间,过度沉迷于电子屏幕无法自拔。由于未成年人心智不健全,自制力和自律程度不高,频繁接触互联网络中的商业广告或者网络游戏服务,容易使得他们越来越物质化、孤僻和暴躁,对其身心健康产生极大影响。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家庭、社会、国家的未来,防止未成年沉迷于网络,保护“屏幕儿童”健康成长,是国家政府部门、家长和学校一以贯之的初心和使命。此次国家新闻出版署再发新规,强制压缩未成年上网时间,落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方主体责任,再次表明了决心和态度,为保护“屏幕儿童”再落新子。
每周仅周五和双休日(除法定节假日外)20时至21时可上网一小时,预示着“屏幕儿童”即将迎来最严格的时间管控。步入“1小时”时代,相较于此前,国家新闻出版署所要求的,每天22点到次日8点不得为未成年提供游戏服务,节假日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半小时,此次的规定更明细,更严格,将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时间具体到哪些天,哪一时间段。可见国家政府部门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再度延伸监管触角,努力打下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根基,让全社会绷紧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监管之弦。
此次规定再次表明国家相关部门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良苦用心,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的同时,并没有忽视未成年人的休闲娱乐需求。通知规定周五晚上20点至21点开放网络游戏服务权限,也是希望未成年人在一周学习之后,能够放松身心,劳逸结合,从而循序渐进地摆脱网络游戏困扰,主动缩短上网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屏幕儿童”困于互联网络由来已久,已然“深入骨髓”,此次规定为防止过犹不及,用力过猛,导致未成年人产生逆反心理,也作出了相应的应对措施。如要求家长要回归“父母本位”,从日常工作中抽身出来,春风化雨,循序渐进地对未成年人进行引导和教育,将未成年人成长空间扩展到大自然之中,从而促使未成年人主动放下手机,亲近父母,走进生活。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最新数据显示,中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其中未成年网民规模突破1.83亿,意味着十个网民中就有两个未成年人,可见“屏幕儿童”群体逐渐庞大。因此,杜绝未成年人过度沉溺于网络,帮助其摆脱“屏幕综合征”,扭转未成年人过度依赖电子设备的趋势,这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主体积极主动参与,相互协调配合。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基准,采用家校共育的方式,解放未成年人的天性,让未成年人回归健康快乐的成长轨道。
同时,网络游戏企业是网游服务的主体,而网游服务又是网络游戏企业的主要盈利来源之一,一些网络游戏企业将未成年人视为主要用户,把未成年人的消费视作“现金牛奶”。此次规定为防止网络游戏企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明确表示网络游戏企业要严格落实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和登录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对未严格落实的网络游戏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只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才能从源头刹住网络游戏毒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之风,让“屏幕儿童”生活不仅仅只有屏幕,还有体育锻炼、社会实践等多元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创造、社交和认知能力,从而实现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成长无小事,每一件都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大的关乎国运兴衰,小的牵连家庭未来。由此而言,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引导与教育“屏幕儿童”与科技共存,学会数字化生存,任重而道远。
文/陈海明 (西南政法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陈海明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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