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搭讪直播不友善,该让主播流量变成泪水流出来

来源:红网 作者:陈天伊 编辑:陈乘 2021-11-25 18:00:40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央视曝光户外搭讪式网络直播以及短视频乱象,引发广泛关注。在北京某商业区,一位网络主播正和路人进行搭讪,他搭讪的全过程在视频平台全程直播,在被路人拒绝后,该主播依然尾随在路人身后,一边拍摄,一边对路人的外貌衣着进行点评。在此类“搭讪式直播”中,主播通常选择繁华的商业街区或旅游景点,对路人进行追拍、搭讪、甚至提出各种要求,其中,有主播在开播的40分钟内,搭讪了七八位女孩……(11月22日 《中国青年报》)

人人都知道偷拍不可为,这类主播们被拒绝后非但没有半分的尴尬羞愧,而是继续明目张胆地将镜头对准他人。网络直播追求流量本无可非议,但当流量异化成主导一切行为的准则,它也就成了一种病,搭讪式直播这种侵犯他人隐私的“流量病”,该治治了!

作为移动互联网的“风口产业”,网络直播以其互动性、开放性和即时性优点,愈发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网络直播产生的暴利,使得一些普通人纷纷加入了直播大军,一些人凭真才实学获得流量,而另一些人,则靠着“踩红线”搏出位。

“搭讪式直播”便是在不择手段的猎奇,把路人当做获取流量的工具,利用他们面对镜头时的惊慌、愤怒、尴尬、努力来为自己拉流量。搭讪本一件美好的事情,也是每个人得以与心仪之人产生故事的方式之一,其目的纯洁而自然,而像某些主播那般为逐利而搭讪,将镜头对准他人,不经他人同意、不顾他人感受进行随意拍摄,其身上带有的霸权则令人生厌。

主播明知故犯,其背后少不了平台的“不作为”。主播获得流量,平台也因此获利,这种双赢的局面使得一些平台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搭讪式直播内容的产生及扩散,同时,被侵犯隐私的人投诉无门、维权无果,也不愿再继续耗费心力。

人的猎奇心态是天性,但不能不顾道德准则一味迎合,法律底线更是不容逾越。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规定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属于违法行为,侵权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属于治安处罚的范围。

但法律并非万能,减少此类事件的“擦边球”,还网络空间以清朗,少不了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一方面,网络平台应加强监管,不仅要对于以此来博流量的主播予以封号等严肃处理,更要提高直播门槛,从源头阻止直播内容的低俗化,让多才多艺的主播得到应有的展现平台,让努力的人得到回报。另一方面,要落实网络实名制,提高违法成本。

让靠“吸血”来获得的流量,终究会变成泪水流出来,让直播真的“值得播”,让更多流量“向上向善”,这才是网络直播良性发展的正道坦途。

文/陈天伊(天津师范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陈天伊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21/11/25/10456101.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