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牛某冒充8天8夜徒步穿越秦岭的“西安暴走哥”,在网络上发布因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向社会公众道歉的视频引发社会关注。现如今,网络用户为了赚取流量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危害良好的网络生态。公众是社会经济生活的主体,在社会建设中需要平稳、有序的网络传播秩序。(1月8日 《新京报》)
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是构建社会秩序的基础。互联网是一个大平台,是用户获取信息、引导舆论、促进文化繁荣的大舞台,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平稳运行,凝聚社会共识。如今,风险社会到来的危机加剧了人们心中的不安感,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有利于增强社会信息透明,公众可以更快速、便捷地获取信息,缓解人们心中的不安感,减少非理性行为的发生。
马克思曾说:“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会践踏一切法律。”如今是流量为王的时代,越来越多的用户为了获取更多的流量采取夸张、吸睛的标题,更有甚者不惜制作虚假新闻、谣言来博得观众眼球。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上,用户采取的手段层出不穷,此前“长潭水库泄洪了”的视频、陇南市散布疫情谣言的事件都严重干扰了网络秩序,是为了获取流量违背网络传播基本准则的典型。
为获流量无底线的行为不仅影响个人价值观,也危害网络环境。一方面,虚假新闻里面包含夸张、猎奇的内容,会影响到人们对于周围事物的认知,用户在网络中极容易被错误言论引导。并且这对于青少年而言有更为严重的影响,青少年本身处于思想发展期,不良网络内容会腐蚀青少年思想,不利于日后的成长。另一方面,虚构事实会践踏网络中的平稳环境,不利于社会秩序的平稳运行。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做的事在网络上也不能肆意妄为,要想构筑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还需全社会共同努力。作为网络用户的个人要加强“自律”意识,提高遵守网络平台的规则意识,杜绝“无底线”思维。在“自律”意识加强的同时也要以“他律”来辅助,网络平台方应加强自身平台建设,重视技术在网络内容治理方面的作用,利用算法、大数据等技术加强网络平台非法言论的审查,对于恶意制造不实网络言论的用户予以平台警告,并对其严惩,进行网络封号、拉黑等行为处理;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破坏网络传播秩序的个人或企业予以严惩,以儆效尤,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构建良好的网络传播秩序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部分。因此要构筑网络传播秩序高地,要突出传播中的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公众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文/张卓然 (沈阳师范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张卓然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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