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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员工跳槽动向涉侵权,但监控系统无原罪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刘昱 2022-02-14 17:20:0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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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齐超

近日,网上流传的一张系统后台图片显示,在行为感知系统内,公司可查看有离职倾向员工的详细情况,一名员工访问求职网站23次,投递简历9次,含关键词的聊天记录254条。这个能监控员工离职倾向的系统立刻引起外界广泛关注与争议;同时,研发该系统的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被吐槽。记者通过百度搜索“行为感知系统BA”,进入深信服的官网。但点击进去,网页却显示为“404”。(2月13日 每日经济新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双向选择,企业有聘用、辞退的权利,员工也有跳槽的自由。可是,公司在电脑上安装“行为感知系统BA”,利用大数据分析,把自家员工向其他公司投简历的次数、时间,以及登录的求职网站,乃至员工聊天时涉及到跳槽话题的次数,都掌握得一清二楚,无形中给员工以压力。

事实上,利用网络系统监控员工的离职意向,这是人事管理的失败。挽留员工,靠的应该是企业的真心诚意,为员工提供满意的工资待遇、工作环境和发展前景,让他们感受到自己被重视、被尊重。相反,利用所谓的“行为感知系统”监控员工,只能让员工产生逆反心理。最关键的是,这种行为违背《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所以,涉事企业可能已经违法了。

网友曝光自己被公司监控,且被公司辞退后,不仅他的原工作单位受到网友的非议,那款“员工离职告密软件”也受到网友指责,甚至,它的研发企业也受到牵连。记者调查发现,研发该系统的是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搜索“行为感知系统BA”,找到深信服的官网,但点击进去,找不到这款产品,网页却显示为“404”。这表明,风声鹤唳的舆情下,研发公司已经下架或者隐藏这款“员工离职告密软件”。

其实,技术是中立的。从法律角度看,公司使用“行为感知系统BA”前,需要告知员工,并取得员工的同意;否则,就涉嫌侵犯员工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权。但是,无论使用的公司是否违法,都与系统研发者无关。这就像是有人投毒,应该投毒者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应罪及制药厂。所以,就算公司监控员工涉嫌侵权或犯罪,也与监控系统无关,与监控系统研发者无关。

毫无疑问,用人单位出于劳动管理的目的,收集处理员工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能过度收集。但是,监控系统本身无原罪,理应谁侵权,谁担责。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隐藏“行为感知系统BA”,应该是担忧自己身陷舆论漩涡。由担忧而产生慎独自律,这是好事,可是,冤有头债有主,我们也不能树错舆论的靶子。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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