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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行贿人黑名单”成为一把利剑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陈乘 2022-03-01 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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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在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并就纪检监察机关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进行探索实践,以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湖南、江苏等地纪委监委建立行贿人员数据库,将行贿人列入“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联合惩戒。(3月1日 《南方都市报》)

一些行贿者属于“小打小闹”的层面,行贿资金和物品并不多,还构不成犯罪的档次,对于这些行贿人该如何治理?有关部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这个时候“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也就应运而生了,将这些尚未构成犯罪的行贿人纳入黑名单管理,重点监控、重点约束、重点惩戒,显得十分有意义。

没有行贿的,就没有受贿的;没有受贿的,就没有行贿的。因此,加大对行贿者的处罚,能真正促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从腐败案件的办理数据来看,行贿者造成的危害是相当大的。一些掌握权力的干部之所以被拉下水,原因在于“意志不够坚强”,原因也在于行贿者一次次丢下诱饵,甚至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治理腐败问题,必须从行贿者层面入手。

但是,对于还没有构成犯罪标准的行贿者,该如何处理?这个时候就需要“行贿人黑名单”发挥作用了。如何让“行贿人黑名单”发挥威力,成为利剑?无疑,需要用联合惩戒的方式对待行贿黑名单上的人。

一个方面是,对于“行贿为了升迁”的公职人员,纳入“黑名单”后,要在多个层面进行约束,任何单位都不能提拔升迁这种人,让其为“行贿获取利益”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影响了仕途之后,就能形成威力,让那些想“走捷径为升迁的人”打消这种想法;一个方面是,对于那些“行贿为了工程”的社会商人,上了“黑名单”之后,任何政府的工程和项目,都不再接受这些人的投标等等,让他们再也没有资格承揽政府的工程,倒逼此类商人“不敢送礼”“不敢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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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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