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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多处咬伤,禁养烈性犬该行动了

来源:红网 作者:王红峰 编辑:陈乘 2022-03-01 19: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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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峰

日前,云南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烈性犬只咬伤少女引发的索赔案件。饲养人除了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费61115元外,还被判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3月1日 澎湃新闻)

遛狗不牵绳惊吓到老人孩子,大型犬、烈性犬在居民家中随意豢养……不文明养狗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能感觉到犬只扰民的存在——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中犬只横行无忌的身影和随意便溺的痕迹;楼道里熏人的气味和狗毛;夜半把你惊醒的犬吠声;少数养犬人出门遛狗不束犬链;特别是大型犬、烈性犬在居民生活区,更给怕狗之人带来极大的心理恐惧。

养犬需要讲公德,严自律。不让犬只扰乱他人的生活、威胁他人的健康、影响公共的环境等,这是起码的公德。无论从防疫和卫生,还是安全考虑,养犬必须去挂牌登记,给狗注射狂犬疫苗;出门遛狗,必须拴住犬只。毕竟,你眼里的“宝贝狗”,在他人眼中可能是“恶犬”“夺命犬”。

特别是近几年城区大型犬、烈性犬数量有上升趋势,不时出现烈性犬扰民甚至伤人事件。有媒体报道,四川成都一位母亲在恶犬扑来时,将儿子搂入怀中,任凭自己被恶犬撕咬。最终,母亲全身有19处伤口,而孩子毫发无伤。人们被这位母亲护犊情深的勇气深深感动,同时也为恶犬伤人忧心忡忡。

2018年,山东临沂发布了《关于公布烈性犬品种名录和大型犬标准的通告》,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品种共48种,其中包括中华田园犬、藏獒、秋田等品种及含有这48种烈性犬血统的杂交犬,从而为禁养烈犬开了个好头。

生命之上,人民之上。期待各地向山东临沂学习,公布禁养犬名单,建立烈性犬只禁养制度,健全犬只登记、免疫登记等制度,以保障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以及公共秩序。在文明城市创建中,更要引导市民共同遵守“不可以养烈性犬,出门带狗绳,随时清理狗便”等文明养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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