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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户外广告立新规,让城市更加安全美观

来源:红网 作者:周雪晶 编辑:张瑜 2022-03-03 19: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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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晶(广西大学)

3月1日,广西贵港市公布《贵港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凡违反规定在禁设区位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户外广告的审批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3月1日《南国早报

户外广告和招牌,是城市市容环境和对外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意义尤为重要。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不但影响市容整洁,造成“视觉污染”,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广告随意张贴、大型广告私自设置的乱象,《条例》的公布,无疑为贵港市容规范增添了一道规范守则。

客观地讲,商家在商业街区、广场、公园、公共通行的墙壁等公共区域设置户外广告,既可以起到 “广而告之”的商业作用,满足市民的信息需求,同时,如果户外广告和一个城市的风景能够和谐相处,将对城市起到一种增光添彩的作用,可谓是一件多赢之举。

然而,近年来,一些户外广告“野蛮生长”,无序发展,已成为很多市民的“心病”。一方面,未经审核的广告如出现负面敏感内容,极易造成不良的社会示范,譬如,有的商业广场投放了不少网络贷款、医疗美容、电子游戏等广告,存在诱导未成年人的嫌疑,有些甚至还可能是虚假广告;另一方面,大型广告的安全问题也值得考究,譬如,道路交叉口有声广告音量大、带灯光的广告牌亮度强,严重影响通行安全。

整治户外广告,是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群众利益、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之需。如何利用好户外广告带来的便利,又如何阻断户外广告乱象的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努力,也需要商家的自律。执法部门在大刀阔斧地拆除违规广告的同时,还要把好源头关、审批关,做好培训宣传指导,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实现标本兼治。商家作为户外广告的第一责任人,一方面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则制度,做到按规办事;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广告的审核,避免成为虚假宣传的“二传手”,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更要履行应该有的社会责任。

为户外广告立新规,让城市更加安全美观,这无疑是市民对此次《条例》最大的期待。希望在重拳整治之下,户外广告设置能够得到进一步规范,而不再是野蛮生长。

来源:红网

作者:周雪晶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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