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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父亲远离儿子200米”,不近人情却更显人情味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陈乘 2022-03-23 17: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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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元鹏

3月8日上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沙市男子家暴儿子的案例令人警醒,法院判决:家暴父亲需要远离儿子200米,禁止在儿子就读的学校及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3月23日 荆楚网)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郑某(女)与陈甲系夫妻,二人婚后育有一子陈乙。因脾气暴躁,陈甲常因生活琐事殴打年仅9岁的陈乙,致使陈乙身体多次受伤,并给其造成了严重心理阴影,放学后不敢回家,甚至离家出走。妻子郑某不再隐忍,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裁定如下:禁止陈甲对陈乙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陈甲在陈乙就读的学校及经常出入的场所200米范围内活动。这里最大的亮点就是,法院裁定“父亲远离儿子200米”。

看到这样的判决,一些网友认为如此裁定有些荒唐,也难以落实。比如,父亲和儿子就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怎么可以做到“远离儿子200米”?从理论上来说,确实不好落实。从情感上来说,似乎也不近人情。可是,恰恰是这样的“不近人情”才显得“有人情味”。我们对违法的纵容就是对不法的让步。即便是父亲教训儿子,那也得有底线,那也不能突破法律的红线。当然,如何做到“远离儿子200米”,还需要更加细致的规定,有待执法部门将其落实到位。不过,这样的“远离儿子200米”的保护令是需要的,这既是对未成年的保护,也是对不守规矩的父亲的深刻教训。

我们无需质疑“远离儿子200米”的裁定是不是难以落实,只要是合法的,再难以落实,也会是“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只需要看看“远离儿子200米”的裁定是不是有法可依的。

法院判决“父亲远离儿子200米”是一堂法治课,我们必须让“亲生儿子也不能乱打”深入人心。传统的教育方式不能输给新时代的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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