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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让安全隐患无处可逃

来源:红网 作者:董硕 编辑:陈晓丹 2022-04-16 20: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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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硕(郑州大学)

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大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举报人,最高奖励30万元。(4月15日中国新闻网)

现金奖励举报人,目的是鼓励更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让安全隐患无处可逃。

《人民日报》曾撰文称:“一些事故,看似防不胜防、难以避免,实则萌生于日常被忽视的隐患、潜藏于不负责任的细节。人为疏忽与安全思想麻痹是最大的隐患,而隐患往往最终酿成事故。”据统计,2021年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达2万多人,这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为我们敲响警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迫在眉睫。

给予举报人现金等物质奖励,能有效鼓励更多的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这种方式也可以对某些人的不法行为产生威慑。举报人排查出安全隐患,得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奖励,从而能更积极有效地投入到安全生产中去。

举报有奖并不是鼓励“钓鱼执法”,而是在安全生产的正义前提下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奖励举报人是对举报行为的嘉奖。通常情况下,举报人有遭受打击报复的巨大风险,对他们进行一定限度的嘉奖是为了鼓励社会正风正气的形成。另外,《大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中也对奖励的条件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不会得到现金奖励。这就从源头上遏制了“职业举报人”乱象的出现,也规避了因同行业对手竞争,或者想骗取现金奖励而导致的恶意举报和谎报。此外,相关部门加强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让举报人无后顾之忧。

一句话,奖励举报不是目的,只是手段。合理利用“举报有奖”,是减少安全生产中潜藏的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来源:红网

作者:董硕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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