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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未满19岁,低龄并非“容错”理由

来源:红网 作者:沈丽婷 编辑:陈晓丹 2022-04-23 17: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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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丽婷(湖南女子学院)

近日, 一则热点话题出现在新浪新闻上:陕西拐卖婴儿嫌犯落网主犯不满19岁。网友不禁惊叹,人贩子已经不是大妈了!拐卖团体年轻化值得人们思考,年纪轻轻做点什么不好,非得干些违法犯罪,遭人唾弃的事。

刘德华主演的“打拐”电影《失孤》上映时反响巨大,群情鼎沸,证明“拐卖”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灭顶之灾。把人当作商品买卖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所引发的家庭灾难和社会负面影响都是空前巨大的。此次出现未满19岁的人贩子,让人不寒而栗,这样低龄的人贩子是如何产生的,法律又能否严惩低龄罪犯,为被害人伸张正义。

低龄人贩子是怎么产生的,背后是一个怎样的家庭?是耳濡目染的家庭“传承”,还是自己学坏了。其实,“恶”都有它的来路,有自身良心泯灭,也有家庭因素影响。低龄犯罪有个共同特点,就是从小忽视思想道德的教育,使得他们心灵扭曲如荒漠,人性扭曲如寒冰,不懂得敬畏生命,没有是非对错和道德观念。这里举一个高智商犯罪者詹恩贵的例子,他首次犯罪就卷走公司700多万元,服刑期间自学高级会计、法律和企业管理知识。减刑提前出狱后又重操旧业毫无悔改之心,进入新公司伪装成财务总监卷走1900多万元公款。

对待低龄人贩子,法律该如何公正惩处?笔者认为,应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依法追究责任,严惩不贷。公安部自今年3月起,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只要有人贩子存在,不管是年老还是年幼,都不能成为网开一面的理由,一定要将贩卖人口这种“古老的罪恶”消灭干净。

值得一提的是,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支持打击拐卖行动方案》规定,严禁擅自为拐卖案被告人作无罪辩护。这符合社会大众的人心向背,也符合公序良俗,所以大众普遍认可。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晓兵也坚定表示:“这是中国律师界对于法律职业行为的深度反省,也标志着中国律师界重塑职业伦理的觉醒。”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规定着做人的底线,也将保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无论是未满19岁的人贩子,还是上年纪的人贩子,法律面前一视同仁,舆论也不会因为罪犯年纪轻就容错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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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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