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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入职须拉1000万存款”不止涉嫌就业歧视

来源:红网 作者:张贵峰 编辑:张瑜 2022-04-29 2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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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

近日,内蒙古林西农商行招聘公告称,入围人员需存入银行不低于1000万元,引发网友争议。4月29日,该行工作人员解释称,此次为资源型人才招聘,不同于校园招聘和其他社会招聘,并非要求应聘者个人存1000万元,可以通过人脉来完成。不少网友质疑,银行此举涉嫌就业歧视。林西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会向上反映相关情况。

“想入职,10天要拉到1000万存款”,如此奇葩、另类的银行应聘入职条件,自然有其原因。但无论如何,考虑到许多应聘者都是刚刚迈入社会的年轻人,以“拉存款多少”“揽储资源多寡”作为应聘条件的做法,其歧视性质不言而喻,显得十分赤裸。正像有网友质疑的,刚出社会的年轻人能有多少“资源”,最终会否沦为一场“拼爹”游戏?显然,以能否“拉到1000万存款”“揽储资源”多少为标准、根据的银行招聘门槛,不仅可能对应聘者本身构成不平等不公平的就业歧视,还可能进一步对其家庭出身、财产状况及其背后的所谓“人脉”,构成一种更深刻的歧视。

进一步更深入剖析还会发现,“想入职,10天要拉到1000万存款”的银行招聘条件,问题不止体现在“涉嫌就业歧视”上,还可能涉及其他更多也更严重的“不合规”乃至“不合法”问题。

依据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商业贿赂”其实不仅只限于直接的“财物”,实际上同样也包括“方便条件、竞争优势”在内的各种“不正当利益”,如“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在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

将“拉到1000万存款”作为银行应聘入职条件、诱饵,从而引诱、变相迫使应聘者强行揽储,对其他银行来说,势必既属于一种谋取非法“方便条件”,也属于谋取违背公平原则的“竞争优势”的商业贿赂行为。

2017年,银监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 吸收公款存款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公款存款业务,不得向公款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与实物等;不得通过安排公款存放主体相关负责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就业、升职,或向上述人员发放奖酬等方式进行利益输送”。

而2018年,银保监会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商业银行存款偏离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同样明确 ,“商业银行应强化自律意识,培育合规文化,倡导公平竞争,抵制不当交易。商业银行应督促员工遵守行业行为规范,恪守职业道德操守,廉洁从业,严禁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甚至欺骗、行贿、其他方面利益交换和远期利益输送等方式获取存款。商业银行应充分尊重存款主体意愿和服务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与存款主体开展业务。”

因此,对于“想入职,10天要拉到1000万存款”式银行招聘,远远不应仅看到其“涉嫌就业歧视”的不合规一面,更要意识到,其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的更严重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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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贵峰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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