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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狗患拴上“法规绳”

来源:红网 作者:王红峰 编辑:陈乘 2022-07-27 17: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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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峰

这两年,有宠物救助志愿者发现,救助点的流浪猫狗数量增加了,其中不少是被主人弃养的。近日,多名业内人士指出,弃养宠物行为不但不道德,而且会给社会增添负担,比如宠物被弃养后可能会传播疾病、影响交通、扰民伤民、污染环境等。建议加强相关立法,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发挥社会自治组织的作用,让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守护宠物生命安全。(7月25日 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我国兴起了养宠物热,其中最为流行的恐怕就是养犬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能感觉到犬只扰民的存在。

养犬需要讲公德,严自律。作为人类的朋友,犬只是无辜的,需要提醒和规劝的是少数缺乏社会公德的犬主人。不让犬只扰乱他人的生活、威胁他人的安康、影响公共的环境等,应是起码的公德。况且,狂犬病是世界上病死率最高的疾病之一,死亡率几乎为100%。全球每年大约有5万多人死于狂犬病。中国的发病例数排世界第二。无论从防疫和卫生,还是安全考虑,养犬必须去挂牌登记,给狗注射狂犬疫苗;出门遛狗,必须拴住犬只。很可能,你眼里的“宝贝狗”,在他人眼中就是“恶犬”“夺命犬”。

近些年,不少的城市以不同的形式制定了养犬的规定。如建立烈性犬只禁养制度、犬只登记制度、免疫登记制度等,也都大体包括了养犬涉及的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以及公共秩序如何保障和实现。如2017年3月,山东济南推出了“养犬计分制”。根据政策要求,济南市民在养狗过程中,有扰民等违规行为,犬主的养犬登记证就会被扣分,总分12分,全部扣完,犬主需要“补考”文明养犬相关法规,合格后才能取回犬只和养犬登记证。

《民法典》第1249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济南市公安局推出的“养犬计分制”,既可以照顾到城市居民养犬的权利,也能通过对“扰民”等行为的举报,对养狗人进行义务上的约束,更能对违法遗弃、让宠物无家可归的养狗人进行法律追究,从而促进犬只与犬主、犬只与社区居民和谐相处。笔者认为:各地可以向山东济南等地学习,用法治管住犬主人,引导市民文明守法养犬,方能善养有益、邻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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