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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店”变“探钱”,虚假宣传扰市场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吴雨林 2022-08-09 20: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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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征

当下,不少主播进入餐饮探店行业,许多消费者也会通过探店主播的视频推介,“种草”或“避雷”。这种模式一度被部分餐饮商家当作“流量变现”渠道,但由于缺乏规范、主播良莠不齐,也出现虚假推荐、数据造假等情况。部分主播“探店”变“探钱”,给钱就“真好吃”,不给钱就“不推荐”,这也让商家苦于“被探店”。(8月6日《工人日报》)

近些年,一些视频主播进入酒店、餐饮店以及宾馆等等服务行业,将自己的消费体验以及感受拍成视频在平台上发布出来,并且现身说法,鼓励消费者前来消费或者“避坑”“绕行”。此等行为被称为“探店”。

由于缺乏规范,“探店”行为越来越偏离轨道。一些主播“看钱说话”,倘若探店时店家让其白吃白喝,他们就在视频里表示“这家店真不错”,并鼓励人们前来消费;倘若店家不予免费,他们就会说菜品差、服务差、环境差,“不推荐到这里消费”。如果店家给他们一些“宣传费”,他们会更加“积极作为”,通过虚假宣传努力提升店家形象,给消费者设置消费陷阱。有的主播甚至跑进餐饮店威胁老板,“不拿钱的话就用视频抹黑店家”,店家为了生意只好被迫接受他们的要求。

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店家给主播的宣传费,会通过提高菜品价格等方式让消费者买单。个别店家,本来服务质量、菜品质量样样不行,但是因为乐于与主播“网红”合作,舍得花钱,结果依靠虚假宣传,人气上升,顾客盈门,最终劣币驱逐良币,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因此,对于“探店”行为,消费者要睁大眼睛,不要被主播牵着鼻子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要让“有偿探店”者付出代价。鉴于目前探店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划分不够明确,相关法规存在空白,短期之内可以依据《广告法》来加以约束与规范此种行为。探店本质上是一种广告行为,所以有关探店的视频,应当标注“广告”字样,同时必须遵循《广告法》,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对探店行为的法律属性进行细化,以填补规则空白、更有力地规范“探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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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曲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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