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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捐款“得而复失”,保安也是营商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谭浩俊 编辑:刘昱 2022-09-18 21: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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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近日,厦门市某小区业主谢先生要捐100万元给附近大同小学,在校门口被保安拦住,保安既不让进也不通报。谢先生随后把100万元捐给厦门六中。事后大同小学校长亲自发短信联系谢先生并致歉,同时对保安进行善意地教育。(9月18日 光明网)

如果用唯心一点的话来说,就是大同小学不该得到这笔捐款。因为,保安就算出于“责任”“安全”的考虑,不让谢先生进入校园,又懒了一点,连打个电话通报一下的力气都不愿出。同时把谢先生留下的纸条也给丢了,不及时送到学校领导手中。

客观地讲,在每所学校管理都非常严格的情况下,保安不允许谢先生进入校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突然冒出一个“送”钱上门,且出手就是100万的不速之客,搁在谁面前,都会有点不太相信。但是,不给进门,不代表打个电话给领导或者学校办公室也不行,这就是保安的问题了。如果真的责任心很强,把学校领导喊出来,或许还能抓住一个“坏人”呢。可是,这位保安连这点也没做到,硬是把谢先生“赶”走了。

如果事情就此结束,或许也能够勉强理解,至多是保安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是很强。但是,把谢先生留下的纸条也丢失了,可能就不只是工作责任心不强的问题,而属于失职。是真是假,是好是丑,把到访客人留下的东西丢失,都是极不应该的,是不负责、失职的表现,仅仅善意教育恐怕还不行。至少,要通过此事,让更多人吸取教训。

这启示人们,对一个单位来说,无论是领导还是员工,无论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尤其是学校,无论是教师还是门卫、保安,包括学生,都是单位的一员,也都属于单位的营商环境、服务环境、人文环境。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有可能影响外界对单位的看法、对单位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保安作为一种职业,其基本条件和要求之一,就是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要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应的观察、发现、处置问题能力。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隐瞒不报。

而从大同小学这名保安的行为来看,确实做得不够好。100万元对一所小学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有了这100万,可能用来做好多事,如奖励优秀教师与学生、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送教师外出培训等。毕竟,一所普通小学获得的捐赠有限,特别是高达百万的捐赠。再进一步分析,假如这名保安是在一家企业,遇到了一位大客户,就因为自己的服务质量低、服务态度不好,丢掉了一位大客户,又会对企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如果是一位送技术、送产品的专家,可能损失会更大,会让企业美好的前景被耽误。

当然,我们也不希望将此事上纲上线,不把保安处分个灰头土脸,就决不罢休。所以强调事件的重要性、后果的严重性,最主要的还是想告诉所有的人,不管从事什么职业,一定要负责,要守土有责,要切实担当起责任来。我们不妨也来设计另一个场景,假如这位保安面对客人,服务态度极好、服务意识极强、服务质量极高,不仅热情服务谢先生,还让谢先生对自己产生了好感,谁能保证,这位有钱有爱的人,不会成为自己的“贵人”呢?类似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

必须注意,如果大同小学将这名保安辞退了,相信其他单位可能也不会再录用这名保安,那么,他就将失去一份工作。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大同小学的处理是合理的,是充分考虑到了保安的实际情况。而谢先生作为一名善人,对于学校的处理方式也是满意的,并表示今后有捐赠之意,还会考虑大同小学。也许,这也是对大同小学校长诚意道歉的一种回馈。

不管怎么说,此起事件对大同小学的这名保安来说,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训。即便自己只是一名保安,对自己的行为也要负责,对大同小学的发展环境、教育环境、管理环境、人文环境,只能加分,不能减分。加分既是对学校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否则,就会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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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谭浩俊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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