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和权力冲突时,可适当不作为。媒体会做监督社会的看门狗吗?媒体会不会成为权力的“家奴”?刘铁男事件新闻发言人错位让人惊愕,媒体不是遗世独立的,媒体也要生存,在尽可能报道真相的前提下生存。权力炮制"新闻",新闻必将遭受前所未有的打击甚至走向毁灭,在世人眼里落个闻将不闻的凄惨结局。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底线,真话不全说,假话全不说,不容突破。如果权力干涉新闻报道基调和掩盖事实真相,媒体也许无能为力,但是至少可以选择“适当不作为”:冷处理,慎发声,少报道,不报道。
媒体和法治冲突时,可适当不作为。建设法治中国,媒体必须要带头学好法律,用好法律,为每一篇新闻把好必要的法治关,为公民普及良好的法律常识。无论“海南万宁幼女事件”这件事的是非真假,谁对谁错,错多错少,“希望伤害不再延续,媒体能最大限度自觉清理涉及受害女生及家人的图片、视频”,这就是法治要求: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刑法等原则要求,用法治语言发声。报道事实,追问真相,必须让位于法治,自觉维护法治的尊严,有些事情就是不能公开报道,有些东西就是不宜大肆评论。
媒体和道德冲突时,可适当不作为。从现实来看,“海南万宁幼女事件”的某些报道及评论也许不违法,但是有违公序良俗。媒体追问一些真相也许不违法,但是真相真的那么重要吗?有的真相一定要说出来吗?会不会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甚至长久的伤害?“最后真切希望,事件到此为止,不要再出现此类违背伦理的细节描述”,这个提醒真的很及时。想想深圳协警强奸事件,受害人已是伤痕累累,还要遭受媒体的狂轰滥炸和二次伤害,媒体到底是要做监督社会的看门狗还是乱咬人的“疯狗”,难道不值得媒体警醒吗?
媒体和良知冲突时,可适当不作为。媒体要做监督社会的看门狗,媒体人要坚守社会的良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把更多的版面交给民众,把更多的声像留给民众,把更多的特写对准民众,这应是媒体的良知。某些媒体热衷于报道某某领导或者名人的家属,这是新闻不假,但是这些新闻有必要如此热捧吗?这样的新闻会让民众和历史笑话的:浪费版面,媒体毫无良知担当感。马屁新闻还是不写为好。
媒体自诞生至今,有两种乱象,一种是媒体乱作为。比如屈服强权,新闻成为战争等一切争端利用的工具,虚假打赢真实,古今中外概莫例外,如美国政府"制造"萨达姆拥有核武器等新闻,煽动美英等国舆论,引发两次海湾战争。一种是不作为,比如上世纪90年代,某市火车站死亡40余人,仅见到国内某小报事隔数月后发了一条30字左右的短消息,香港媒体为此新闻出了一本类似博士后的新闻专著,邮寄给某地报社老总,报道之详细,图文之并茂,让事发地总编面红耳赤。
“媒体不作为”其实在社会中大量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媒体不作为”真的很容易,“媒体适当不作为”则很难很难。当前已经进入改革攻坚期,矛盾多发期,新闻源多多,利益冲突多,审美亦疲劳,审丑亦疲劳,可以说“媒体适当不作为”任重道远。“媒体适当不作为”在历史上留下了很多佳话,如报纸开天窗,“今天无话可说”。在与权力、法治、道德、良知冲突时,媒体能够担当起“媒体适当不作为”的历史责任吗?这考验着每一个媒体和媒体人的良知、智慧和勇气。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云勇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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