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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消费标准不给房卡,旅游和购物不该捆绑销售

来源:红网 作者:邓情 编辑:钟星月 2023-02-07 21: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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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情(重庆大学)

2月6日,一游客参加广西一团费为398元的旅行团时被强制购物,虽知晓是购物团,但未被提前告知最低消费标准,最终消费不达标导游不给房卡,双方发生争执,目前桂林市旅游局已介入调查。(2月7日 红星新闻)

不知何时起,旅游和购物捆绑的产物“购物团”在旅游团中混得风生水起。如此一来,本是享受的旅游却被挂上购物的义务,因旅游被迫消费而闹出的争执也层出不穷。究其根本,“购物团”的存在就是最大的bug。

于情,“购物团”的存在冲淡了旅游的意义和初心。人们选择旅游,是为欣赏美景、品尝美食、放松身心、拓宽视野,但在“购物团”的行程安排中,购物点却喧宾夺主,七天六晚的旅途经过三个城市却包含十多个购物点,这不仅大大压缩浏览景点的时间,千篇一律的商品更让使游客产生视觉和审美上的多重疲劳。“购物团”的强制消费更让游客的旅途“负重前行”,也许没有参加“购物团”,游客也会有不少的购物消费,但那都是出于当时当景下对商品的喜好或者是旅游氛围催发下的情感消费,身处“购物团”却让这种消费行为变成了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否则甚至会露宿街头,这让游客的消费变得不情不愿,失去了购物的快乐,游客购买商品后悔的几率大大上升,为旅游生生地套上了枷锁。

于理,“购物团”拿捏游客捡便宜的心理常钻法律空隙,滋生出众多纠纷争执。谁都想少花钱、多享受,1000元是消费,100元也是消费,得到的旅游资源却是一样的。“购物团”吸引游客的地方就在这里,尽管需要消费,但低价开团且包吃包住包行包游,利用游客占便宜的心理做购物的买卖,游客以为自己捡到了大便宜,殊不知正中旅游社下怀,落入消费陷阱。许多“购物团”虽明确指出需要消费,但并不在合同中标明最低消费标准,等游客成为瓮中之鳖,在异乡想退团也无路可走,只得被迫消费。若是想要逃避指定消费,还会被“但凡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知道要履行购物义务”的道德绑架所困,发生争执,从而毁掉一段旅途,又损失钱又败兴致,旅游社钻的空子搞得游客“赔了夫人又折兵”。

对于游客来说,旅游本就是享受资料消费,是在基本生活需要满足之后而产生的更高层次的消费需要。若游客在旅游中强制消费是为了获得最基础的衣食住行标准,那么这本就是相悖的。“购物团”就是一种挂着羊头卖狗肉的买卖,旅游就是旅游,若被捆绑上“购物”的枷锁,也就失去了旅游的本意。

来源:红网

作者:邓情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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