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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崖造像被涂色,文物保护被迫蒙尘

来源:红网 作者:梁雨荟 编辑:钟星月 2023-11-14 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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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雨荟(重庆大学)

11月13日,有网友发文称,四川省南江县石飞河摩崖造像被村民涂色。14日上午,记者从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获悉,此事属实。石飞河摩崖造像始凿于北魏晚期,目前,四川省考古科研院已介入,跟进调查。14日上午,南江县赤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石飞河摩崖造像是当地的保护文物,文物外搭了一个棚子。“由于当地村民是信众,认为涂色是在做好事,也是保护文物,因此没有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向村委报告此事。”该工作人员表示。(11月14日 《新京报》)

摩崖造像被涂成彩色,文物保护进程被蒙上一层灰。给文物涂色,是村民没有建设起文物保护意识,或是没有意识到摩崖造像所具有的独特历史价值;没有做好文物保护,相关保护政策是否到位、宣传工作是否落实,村委会与地方文物保护小组也应在此事中被问责。

多方管理意识不强,是摩崖造像被涂色的原因之一。据《新京报》报道,在今年7月公布的《四川省南江县石飞河摩崖造像调查简报》中,提到石飞河是巴中市南江县新发现的一处重要摩崖造像地点,其中北魏晚期造像为巴中首次发现。被涂色的摩崖造像在今年正式确定为保护文物,确定为文物后,保护措施仅为在文物外搭一个棚子。虽然该摩崖造像的位置在较小的村子里,但对于我国南北佛教文化艺术交流来说价值巨大。文物附近没有相应标识、没有相关提醒,搭建一个棚子更像是应付,这样的措施无意中给大众留下印象:该文物有价值,但没有太多。村委会与地方保护小组在文物保护上都呈现出漫不经心的态度,何以要求村民也能自主树立起保护文物的观念?管理层意识不强,保护工作不足,即使此次村民未给摩崖造像涂色,后续也有很大概率出现其他的保护问题。

该摩崖造像虽从历史古物转变到历史文物,但村民对于该造像的认识,还未从“私有物”转变到“共有物”。给文物涂色,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村民认为摩崖造像是村子的私有财产,给私有财产涂色不需要给村委报备,更不用按照政策要求。村民作为团体性与粘性极强的群体,常常有共同价值和长久不变的意识,更有可能出现“一哄而上”的情况,村委与地方文物保护小组在此事上就处于更重要的地位,不仅是管理者,更应是沟通者、宣传者。发现历史文物、找到历史价值固然重要,如何改变当地村民观念,做沟通交流更需功力。政策落实是硬性规定,上传下达有“软”方法,但最重要的前提是,地方文物保护工作处于“进行时”。

树立文物保护意识,自身要知法懂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损毁文物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从在八达岭长城上刻字,到翻越景区围栏、脚踩丹霞地貌拍照,不少游客都抱着侥幸心理,在千年古迹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然而,这只能在公安案件上留下自己的大名。

破坏文物行为频频出现,一方面是部分群众缺乏法治素养,在信息茧房里安然自得,忽视社会新闻上的普法内容;另一方面是没有认识到古迹、文物的历史价值,对历史文物没有敬畏之心。大众若不想在法治社会路上“踩坑”,首先要自觉走“正道”,同时,文物保护普及工作也应加速落实,为我国历史遗产保护工作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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