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欣(重庆大学)
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备案审查报告公布多起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涉及燃放烟花爆竹。报告称,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公民和企业对全面禁止性规定提出审查建议。法工委经审查认为,关于全面禁售、禁燃的问题,认识上有分歧,实践中也较难执行,应当按照上位法规定的精神予以修改。报告称,经沟通,制定机关已同意对相关规定尽快作出修改。(12月27日 南方都市报)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于环境保护的愈发重视,各地陆续出台相关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然而,对于是否应该全面禁止烟花爆竹,社会并没有达成共识。“一刀切”的禁令,在实际执行中衍生出很多问题。无数民众也反映,没有烟花爆竹,“年味”淡了许多。年关将至,此次烟花禁燃令再次走进公共议题,背后是积极听取民意、努力平衡年味与环境保护的进步之举。
烟花爆竹有驱年兽、赶瘟神的寓意,背后意味着“辞旧迎新”,是中国独有的充满“年味”的传统文化。新年的烟花爆竹,是中国文化的传承,蕴含着中国文化自信。
但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逐渐走入了公众视野。然而,对于政策颁布者来说,直接颁布禁令,从理论上来说,可以以极快的速度达到想要的效果——通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环境污染。但实际执行中,没有与民众形成沟通达成共识的政策,对于执行者来说,需要耗费极大的时间精力与民众沟通,以寻求民众理解。但简单粗暴、缺少民意支持的决定,最终也走不长远。因此,一刀切的禁令,也受到许多诟病。
此次烟花爆竹再次进入议程,也是有关部门积极听取民意,在实践中检验政策之后的进步之举。如何处理烟花爆竹的问题,背后是发展中的文化传承和环境保护的平衡之辩。我们应该明白,烟花爆竹的文化传承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是可调和性的。需要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规定,而不是用冰冷的“禁止”来划分两者之间的关系。
任何规定,必然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我们需要给有关部门一些时间,让他们在实际执行中寻找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积极听取民意,在沟通中寻找共识。只有多方形成合力,才能在环境保护中,将“年味”保存下来。
来源:红网
作者:夏欣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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