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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感随笔 | 从一起战国末年的治安悬案说起

来源:红网 作者:黄西蒙 编辑:田德政 2024-08-10 15: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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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西蒙

最近读古代竹简文献《奏谳书》,如此有趣的史料少有人问津,实在遗憾。我发现其中记载的一起战国末年的治安悬案,细细品读,很耐人寻味:

秦王政(前241年)六月癸卯,咸阳令收到狱史上报的一起案件。原来,不久前,在咸阳城冣里,有个叫婢的女子,在街头被人抢劫,丢失了不少钱财,还受了刀伤,作案者不明。此时,嬴政雄心勃勃,不断加强秦国的社会管控力度,为未来吞并六国、一统天下做准备。在天子脚下出现如此严重的治安问题,显然无法令人容忍。因此,咸阳令要求顺、去疢、忠、大□固(竹简原始史料上字迹不清,只能用□代替)这四位狱史去查案,务必要找到作案凶手。

婢——这位生活在两千多年前的普通女子,不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在热闹的街头会被人抢走一千两百钱,这在当时可不是个小数目。婢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只记得天降暴雨,沉重的雨点砸在地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响声。她撑着伞,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感觉有人在她身后重重地拍了一下,然后她就不省人事了。

很快,一个叫龀的过路女子发现倒在地上的婢。龀把婢扶起来,看到她身上的血迹,惊得说不出话来。此时,婢才发现自己不仅被人抢了钱财,背上还插着一把尖刀,殷红的血水与浑浊的雨水混在一起……

好在,婢没有生命危险,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养,她渐渐恢复了健康,但对那天发生的事情,却怎么也记不清楚了。

顺和几位狱史在寻找凶手时,遇到了大麻烦,因为案发时正逢暴雨,路人行人匆匆,没有目击证人,婢也没看到凶手的模样。现场只有两个证据,或许还能提供破案的思路:一个是插在婢背上的利刃,这是一把长约九寸、柄头为环形的刀。

一个是凶手掉落在现场的荆券——秦国商人做生意时,经常携带和使用这种契券。有了这个凭据,顺和几位狱史便认定,凶手应该就是个商人,只要排查附近做生意的人,应该会有收获。

就这样,狱史们开始在周围细细排查。他们先找到一名叫哙的女子,问她有没有见过商人在周围走过。哙只说当时自己生病了,卧床休息,根本就没出门,完全不了解案发现场。狱史们又问婢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婢只说自己向来与人和善,也不露财,从来没得罪任何人。

事已至此,狱史们明白,这案子查不下去了,一点有用的线索也没有。但此事在咸阳城内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很多老百姓都不敢出门了,生怕在街头被歹人突然抢劫。无奈之下,办案人只能更换,官吏们经过商量,决定让一个名叫举闾的狱史来接手——值得一说的是,这位狱史的名字,在现代汉语中缺乏对应的字,在《奏谳书》竹简上,他的名字是“门字里面一个旅字”,有些研究者称之为举闾,还有的用举[“门”内“旅”]这样的特别形式来写。为了描述方便,在此还是用举闾这个写法。

举闾下决心一定要查清真相,找出凶手。他先逐一排查了咸阳城里的无业游民,特别是那些穷困的人、名声不好的人,很快便找到一个叫武的男人。此人不事生产,游手好闲,以前当过兵,人称士伍武。不知什么原因,武没有登记户籍。但经过问讯,举闾发现武不具备作案时间,可以证明他当时不在场。

又经过一番仔细筛查,举闾发现一个叫孔的男人,具备作案的嫌疑。孔是秦国有一定身份的人,他属于二十等爵里的最低爵位——公士,因此也被人称为公士孔。当年商鞅变法,秦国实行了二十等爵制度。秦国上下以军功来论高低,从而全面提升了秦国君主对社会的掌控力,也激发了秦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与此同时,等级森严的爵位制度,也让没有身份的平民乃至奴隶,只能活在权贵的统治之下,造成底层人民的诸多苦难。而且,处于底层的有爵位者,经济状况也好不到哪去,只是比平民百姓稍好一些。

举闾仔细问讯孔之后,发现一个十分重要的细节:孔这个人的衣服上有黑色的带子,本来应该用来佩玉,但他出门在外,却不佩玉,实在有些反常。他突然想到,婢当时没发现凶手,甚至都没听到凶手来到身后,这意味着案发现场,任何来自凶手的声音都被隐藏了。如果佩玉在身,走路的时候一定会有响声,即便在暴雨之中,也可能会被人发现。举闾在不佩玉这个点上反复询问孔,但孔能言善辩,总是绕开这一关键话题,多次强调自己根本不可能也没必要去抢劫一个陌生女子的钱财。

直到有人登门拜访,向举闾汇报:不久之前,孔把一把刀鞘送给自己,他觉得有些蹊跷,又想不明白怎么回事,便请举闾来看看。

举闾继续问孔:“人家说这是你送给他的刀鞘。是这样吗?”

孔撇了一眼,目中却没有丝毫波澜,平静地说:“我没有把刀鞘送给他,不知道为何这样说啊?这刀鞘不是我的。”

举闾突然想到了什么,不理睬孔,径直走回屋内。他拿出那把插在婢背上的利刃,正好能与这刀鞘合在一起,甚至连细小的破损处的豁口都能契合。

举闾又叫来孔,厉声问道:“如今物证已有,你还有什么想说的?”

孔冷冰冰地看了看合在一起的刀鞘与利刃,一脸无辜地说:“狱史大人,这把刀确实是我的,之前我从一个陌生人手里买到,后来去市场上逛的时候,不慎丢失了。怎么……怎么它现在到您手里了?”

“之前你还在说,你没有这刀和刀鞘,如今却说是你买的,还丢失了……”举闾立刻戳穿了孔的谎言。但孔还是坚持说自己无罪,纯粹是别人要陷害他。

至此,种种迹象和证据都指向一个答案:孔就是凶手。但是,孔死活不认罪。此刻,举闾准备做一件在古代很常见、却实际上严重违背现代法治精神的事情——对嫌疑犯进行严刑逼供。

不过,听闻马上要有皮肉之苦,孔立刻就招认了。举闾大喜过望,赶忙记下供词。原来,孔虽然有公士这样的爵位,却经济困窘,又没有工作,正是缺钱的时候,便打起来抢劫的歹念。当时,在暴雨之中,他看到一个年轻瘦弱的女子走过,周围又没有其他人,便冲上去,一刀插在她的后背上。他抢下她的钱袋,正想拔刀离开,却发现鲜血已经一点点从利刃下方渗出。或许是担心拔刀会让血溅到自己身上,也可能是当时太紧张了,孔没有拔刀,便迅速逃离现场。临走的时候,他还将提前准备好的荆券丢在地上,伪装成商人抢劫的样子。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孔的小聪明最终没能迷惑举闾,还是被绳之以法。孔被取消爵位,沦为苦役,发配去了边疆。举闾也因为破获了这起难度很大的案件,而被上级重用和提拔。至于受害人——那位莫名其妙就被抢劫和伤害的女子婢的结局,《奏谳书》上就没有记载了。

举闾破案故事的精彩程度,并不亚于后世的各种悬疑侦探小说,在上古时代,类似的人物和事件应该还有很多,只是因为史料的匮乏与湮灭,绝大多数信息都无法保留下来。婢是幸运的,他遇到了一位水平高且很负责任的狱史,而举闾也是幸运的,他的故事被记在竹简上,深埋地下两千多年,直到被今天的我们重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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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西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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