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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元法拍车成“报废车”,执行法律程序得“从头做好”

来源:红网 作者:袁威 编辑:田德政 2024-09-14 18: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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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威 (重庆大学)

2022年6月18日王先生通过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花费11.7万元竞拍了一台奔驰轿车。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他才被告知车辆已经报废。法院方面曾表示会为车辆办理合法手续,事件两年未果。王先生再去询问时,法院人员表示让王先生自行处理,他只能自认倒霉。(9月11日大皖新闻)

法拍即司法拍卖,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工作。王先生之所以花11万元只能“买了一堆废铁”,是因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执行法律程序过程中,从工作的“头”开始就没有做好。

本质上来说,“报废车”不具有被法拍的资质。我国《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中有规定,已经办理报废手续的各类机动车禁止买卖。在正常的法拍程序中,正式拍卖前,法院要进行价格评估,在评估的环节核验财产是否适于拍卖。而没有在事前发现“报废车”的情况,无疑是工作人员履行法定程序不到位。早在评估财产时就出了错,最后闹得个不愉快的结局也是预料之中。

在法定程序的开头就保持严肃与准确,既能减少错漏的发生,也客观上减轻后续的工作量。倘若案件或事件在最开始调查的部分就出了错,后续的定性归责也难回到正确的轨道上,做出公平公正的裁判更是无从谈起。而一个不能让人信服的判罚结果,带来的是利益受害方需要不断申诉,给涉及的多方都带来大量不必要的麻烦。从头做好,就是要求法院工作人员在执行法定程序时,从最开头的部分就严格遵守程序规范。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在第一道法定程序的工作中尽职尽责,做好调查工作,避免主观主义错误。在最开始的调查评估结束后,做好信息的核查与验证,对于容易犯的错误、以及对判定事件性质影响大的问题反复确认。

在法定程序的开头做好的根本是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将工作态度这个具体工作的“头”端正好。法律工作具有严肃性,面向的是普罗大众,维护的是他们的核心利益。倘若工作人员没有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正确工作理念,工作时漫不经心就难免会犯错误、捅娄子。而事件不与他们的利益切身相关时,他们无法体会到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愤懑痛苦,因而无心尽责维护好公众利益。只有加强对工作人员法治精神的教育培训,提升法治信念,真正让正义的精神根植于他们的心中,才能把“头”立好,真正把法律工作做好。

上百桩公正判案树立的公信力,可能在一个事件的不当处置中被尽数毁掉。依照法律要求,严谨认真执行好法定程序,严肃对待公民诉求是法院应采取的正确态度。法院工作人员处理公民诉求时出错,对他们可能是于高楼上不经意碰下一盆花,但对承担代价的公民却可能是一次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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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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