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趴桌午休要收费?学校应当明晰自身权责

来源:红网 作者:刘启明 编辑:张瑜 2024-01-12 16: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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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明 (重庆大学)

近日,广西玉林市一中学学生家长发布学校要收取每学期260元的教室趴桌睡觉费,引发广泛关注。次日,县教育局便通报情况说明,要求学校进行整改,并退还学生午休费用。(9月12日 光明网)

学校在每个公众心中都有着神圣的“滤镜”,学校也逐渐成为塑造一个人品质的地方,“趴桌午休费”看似不多的收费金额的背后表达出了对教育形象的损害。也难怪此事件一经曝出,便引发了网友们的纷纷吐槽:“这些金额的背后是对教育纯粹的玷污”“难道是年尾想发年终奖了吗?”

早在2014年教育部便联合多部门发布“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到了学校不得收取学生的午休管理费用。直到2020年教育部等五部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中,也完善了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从政策角度来看,午休管理费是被明确禁止的。

学校收取“趴桌午睡费”从表面来看是学校违反相关规章制度的表现,但是其本质是学校的权责分配并不清晰。将学校自身所有具有权力和职责相混淆,造成了“趴桌午休费”的出现。

收取“趴桌午休费”是否是学校的权力?学校虽然拥有自主管理权,但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随意收费,这项权力更多的是对学生管理的权力。学校的桌椅本就是为学生所服务的产品,因此使用桌椅并不能成为收费的标准。从学校权力的角度来看,学校收费既缺乏依据又没有标准。

学生在学校的午休是否是学校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学校的职责之一便是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午休应当属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范畴。然而,趴桌午睡实则对学生的脊柱和血液循环都有不好的影响,如此不但不能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并且还有害于学生健康的方式是学校未能很好履行职责的体现。

类似的校园“增值收费服务”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因此,学校应该首先明确自身的权责,从权力与职责两个方向去思考收费行为是否正确。并且应该去尽可能让每一条政策的颁布都富有人情味。一方面,趴桌午睡已经成为学生一种习惯,这样的收取费用并没有行使权力的依据,因此该三思而后行。另一方面,趴桌午睡并没有很好地履行学校的职责,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可以进一步地改善学生的午休环境。

教育收费现象所体现的是公众对教育公平的期待,也是学生家长对教育部门的信任。学校应当在收费之前先明确自身的权责,将收费的标准和依据,以及收费的合理性等因素充分纳入考虑范围之内,才能给社会及公众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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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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