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亭宇(陕西师范大学)
最近,“奖励型人格”一词开始在当代年轻人中流行。“干了三分钟活,奖励自己玩一会儿手机”“上了半天学,奖励自己睡一天”“又活了一天,奖励自己吃顿好的”......通过外在的物质或行为奖励,年轻人正在变着花样“哄好”自己。而这一新称呼的背后,也正藏着当代年轻人消解生活压力的幸福密码。
“奖励型人格”通常指的是一种倾向于通过外部奖励或认可来驱动自身行为、追求成就感和满足感的人格特质。作为一种激励手段,适当的奖励往往能够为获得者提供正向的情绪价值和实在的物质体验,并成为其持续行动的动力。面对生活中的压力,年轻人越来越多地倾向于以外部奖励来犒劳或抚慰自己。这种奖励手段被他们视为与学习、工作等任务型事务的“等价交换”,能够成为他们在忙里偷闲时修补心灵、增生动能的温床。
作为阶段衔接的鼓励机制,“奖励”是为了更好地“出走”。“奖励式教育”作为一种中国父母常用的教育手段,表现为给孩子设定理想目标与达标奖赏。孩子在获得奖励后,往往能够对同一任务产生更高的参与度与自信心,从而更加积极地打开下一阶段的任务面板。随着“重新养自己”风潮席卷年轻人,这一手段也被年轻人运用到了“养育自己”的过程中。社交媒体上所展示的许多“奖励经历”都以较为戏谑的方式呈现,比如“运动完奖励自己一杯奶茶”“上班太累了奖励自己一个假期”。这些矛盾的奖励方式,看似是应付任务的无奈之举,实则是年轻人激发内生动力的有效手段。对于自己一开始“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务,通过不断给予自己所钟意的奖赏来反推自己前进,从而在一步步靠近中先形成对该事务的“肌肉记忆”,再产生认同与归属,最后化解为“本分”,形成良好的行动闭环。尽管这种外显的快乐受制于行动范围,具有一定的瞬时性,但仅凭这一点自我满足,就能够为年轻人提供暂时栖居的心灵场域,用以调试心情,从而使其更有勇气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与挑战。
然而,想要真正“哄好”自己,“奖励”就不能只停留在身外。长期依赖外部奖励驱动自己,可能导致内在的自我价值感减弱,从而忽视过程中的学习、成长和乐趣。一旦外部奖励不再或不足以满足期望时,“奖励型人格”的人就可能会感到迷茫、失落,甚至失去前进的动力。因此,要想让这一“自给自足”的幸福“回本”,就必须制定合理有效的“通关秘籍”。首先,在设立奖励时,需要兼顾自己的实际需求和长远目标,确保奖励既能够满足当前的快乐需求,又能促进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其次,“奖励型人格”还应该注重内在的成长和积累,尝试通过阅读、学习新技能、参与社交活动等方式来丰富自己的内在世界,在陶冶情操的同时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此外,追求快乐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可暴饮暴食、熬夜等等。适宜的奖励应以健康的身心为基础,更要以长远的发展为目标。
总之,“奖励型人格”是对自己的付出所作的肯定和自我认同,而非一味找理由满足自己需求的“放纵”。适当奖励自己,固然有助于脱离烦闷生活的桎梏,但真正长久的成功和幸福必定源自内心的成长和满足。因此,培养健康的自我奖励机制,平衡内在动机与外部驱动,才是“奖励型人格”个体实现持续成长和幸福的关键。
来源:红网
作者:汪亭宇
编辑:刘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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