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超声、X光、血常规……刚做的检查检验,换一家医院却不算数。看同一种病,在不同医院,要重复检查检验,令不少患者烦恼,也加重了负担。为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于11月27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到2025年底、2027年底、2030年,明确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任务和覆盖面。到2030年,全国互认工作机制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将基本建立,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将基本实现。(11月28日 新华社)
我国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然而,检查检验结果“不敢认”“不能认”等现象,在一些地方医疗机构仍较为普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明确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时间表”。这一措施的“小方便”,无疑是提升就医体验的惠民之举,不仅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就医负担,也节约了宝贵的医疗资源。
目前,各地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工作进展缓慢,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为何一些医生“不敢认”或“不能认”?究其原因,一方面,医疗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医疗信息存在一定壁垒,或者出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不愿与其他医院共享信息,导致检查检验结果无法互认;另一方面,部分医疗机构担心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不准”,为了避免误诊和漏诊引发医疗纠纷,一些大医院仅认可自家设备的检查结果,存在对结果互认的抵触心理。
据统计,各类检查检验费用在患者医疗费用中占比约三成。推行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互认,将明显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同时也能避免医疗资源浪费,堪称利国利民。因此,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临床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既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实事,也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便利患者是目的,但把病看准是前提。首先,要统一数据标准。目前,各地积极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自2023年10月以来持续开展,力争实现各机构之间信息化建设“车同轨”。其次,检查检验质量控制至关重要。此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升辖区内检查检验的同质化水平,落实城市医疗资源下沉至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能力。通过推进结果互认,也在倒逼基层医疗水平提升。这样,各医疗机构的检查检验结果准确无误,信息共享便于查询,互认的障碍也将消除。
期待各地医疗机构按照“时间表”,积极有序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让这一“小方便”惠及更多的患者。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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