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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生育友好岗”成为“空中楼阁”

来源:红网 作者:耿滢 编辑:汪敏星 2024-12-20 22: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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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滢 (浙江传媒学院)

近日,上海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用人单位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设置为“生育友好岗”,原则上提供给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劳动者。(12月20日 澎湃新闻)

然而,浏览《通知》后不难发现,在联合推动的部门中,缺少了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身影。仅仅依靠就业者权益保障,而忽略相关部门的参与,本质上是将责任抛给企业,回避企业的困难和需求,这种缺乏真正基础支撑的举措,可能是“空中楼阁”般的存在。

不可否认,“生育友好岗”的设计初衷是值得鼓励的。从劳动者角度出发,弹性工作时间、灵活工作方式以及友好的工作环境,能极大地缓解劳动者的生育压力,让他们在承担家庭责任的同时不耽误职业发展,进而提升工作的积极性与稳定性,也有助于提升整个社会的生育意愿。从企业形象塑造层面而言,《通知》指出,上海将建立统一的“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名单,这一举措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这部分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提升其社会声誉。

但客观而言,当我们聚焦在企业这一实施主体时,不难发现这一惠及劳动者的新制度是也需要成本的。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如果只强调其对生育友好的单方面付出,而忽视其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需求,那么这项政策很可能成为企业的负担。以《通知》中提到两个试点领域为例,对于生产制造行业来说,弹性工作时间可能会影响生产进度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对住宿餐饮行业而言,灵活休假可能会导致服务人手不足,造成影响其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的不良后果。因此,企业在面对生产效率下降、协调管理难度加大等问题时,如果没有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参与以及相应的政策扶持,很难主动且持续地推行“生育友好岗”。

自2023年以来,北京市石景山区、安徽黄山祁门县、福建省莆田市等相继推出“妈妈岗”“陪读岗”“新业态班”等用工模式。此前,南方周末刊出的文章《“生孩子后只能干保姆?”“妈妈岗”的理想与现实》中指出,以青岛某家政服务公司为例,其提供的 “妈妈岗” 虽然吸引了众多宝妈咨询,但最终因岗位与宝妈期望不匹配,在接完二百多个咨询电话后,最后仅有4人到店登记个人信息。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招聘环节投入了时间和精力,却未能招到合适数量的员工,不仅造成了招聘成本的浪费,而且难以从该岗位模式中获得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以提升业务效益。

因此,要让“生育友好岗”真正落地生根,必须补齐短板。税务、财政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也应加入到政策的推动阵营中来,为企业提供诸如税收减免、专项补贴等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探索契合自身运营模式的生育友好实践方案。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劳动者生育权益的同时,也兼顾企业的发展需求,让“生育友好岗”成为切实可行的就业模式创新典范,而非落地困难、缺乏根基的“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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