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晓蕾 胡涵柯(重庆大学)
上海某公司员工小李按照公司指示,申请了1.8万元的人才租房补贴,但公司领导告诉他,如果拿到补贴,小李本人只能留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全部要给公司,这是“惯例”。小李离职后得知住房补贴是人才福利,全部属员工所有,将公司起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公司返还员工人才租房补贴1.2万元。近日,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12月26日 《新民晚报》)
人才租房补贴是政府福利政策的一种,有助于减轻员工的生活负担,为人才安居提供更多选择,增强其城市归属感,为提高城市整体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但实际过程中,制度的执行往往和预期产生偏差。案件中的公司用所谓“惯例”作为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借口,不仅违背了政策初衷,也会不利于企业自身的长期发展。
对非法“截留”人才补贴零容忍,让政策的雨露真正惠及人才。这需要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保证政策落实效果,避免其沦落为企业内部的分肥机制。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公司通过各种渠道截留补贴;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鼓励员工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根源上来说,这更需要企业自身以道德为准绳,以法律为底线,建立更加公平透明的薪酬和福利制度。
来源:红网
作者:聂晓蕾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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