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自焚系“发泄不满”,警方说得有道理。他肯定心存“不满”,如果什么都满意,他不会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不惜靠自焚来“发泄不满”,这显然不是一般的“不满”,而是累积到了一定的程度。
只知道自焚车主心存“不满”还不够,要想对事情的前因后果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避免类似偏激行为发生,我们还有必要搞清楚车主发泄的是什么“不满”,换言之,他到底在为什么而“不满”。警方给出的解释是“因非法上路多次被查”。非法上路,肯定不对。更何况,据当地媒体报道,从今年6月4日起,唐山市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中心区所有非法客运三轮车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并对查扣的非法客运三轮车予以集中销毁。截至10月22日,联合执法组共集中销毁了598辆非法客运三轮车。报道还称,该行动还将持续开展下去。由此看来,当地警方对涉事车主多次进行查处并无不妥。而所谓的“联合执法”,似乎也是为了维护“城市秩序”,也无可厚非,甚至是“非常必要”的。
不过,很多表面上看来合法且合理的事情,其背后或许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众所周知,非法客运三轮车的车主,绝大多数都是生活困难群体。他们非法上路,确实给城市秩序甚至公共安全造成了隐患,但他们这样做,也并非故意给社会“添乱”,他们也是生活所迫。假如有稳定工作收入颇丰,有几个人愿意吃苦受累开着个破三轮“打游击”?辛苦不说,还提心吊胆担心被查处。唐山这位自焚车主已经53岁了,还受雇于快递公司在努力干活,换个角度看,他这不也是在“自力更生”,不给社会添麻烦吗?
现在,不少城市的管理者都热衷于禁摩禁三轮,对摆摊设点的小商小贩也没有好脸色。他们对此有自己的一套城市管理理论,并且不能说全无道理。只是,管理难道就是“查处”,甚至是“必欲除之而后快”?难道就没有其他温和一点的方式?疏堵结合、治理城市环境时兼顾弱势群体利益,难道就那么难?动不动就取缔、没收、销毁,还时不时祭出所谓的“联合执法”的大棒,怎么看都有懒政惰政之嫌。
另外,如果不能彻底解决城市里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一味压制和“加大管理力度”,难免会引发一些极端行为。我靠三轮车维持生计,你非要没收,那干脆咱就“同归于尽”吧。类似的事情近年来已屡有发生。在一个正常的、和谐的社会里,怎么会有人通过自焚来发泄“不满”?社会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加大、贪腐现象多发高发、社会公平正义频遭践踏、社会道德水准不断滑坡……这些深层次的问题不解决,难免会百弊丛生,长此以往,还会给社会稳定带来更多更大的威胁。只有找到“不满”的社会根源,方能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文/乔志峰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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