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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治污军令状还需“军中无戏言”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贵 编辑:司马清 2014-01-09 00: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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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部7日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环境保护责任,为实现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1月8日《京华时报》)。
  
  2013年空前大面积长时间的雾霾天气,被网友称为“十面霾伏”“暗无天日”。“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对雾霾不是要不要治,而是非治不可时不我待。我的问题是,治污军令状只有做到“军中无戏言”,才有可能收到预期效用。
  
  本轮治污军令状堪称靠谱务实。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设定为目标责任书核心内容,且目标设计彰显三大特点。一是目标量化可计量。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部用相对数列出。二是轻重缓急目标有别。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10个省及重庆市,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对其他20个省(区、市)重点考核PM10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并根据各地环境质量状况,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划分为五档。三是考核结果有奖惩兑现。为保障目标如期实现,国务院将颁布配套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省(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任务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是不是签毕治污军令状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非也。因为签军令状只是前提,只有“军中无戏言”的军令状才有可能达到签约预期。问题是,现下各地各级名目繁多五花八门的军令状多如牛毛。毋庸讳言,有的军令状并未达到“军中无戏言”的刚性,当然预期效用无从谈起。举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说事,年初“国五条”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要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此后,北京、上海等地明确表示要保持房价“基本稳定”。而如今看来,这些房价目标看起来已经落空。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3年11月数据,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已连续3个月同比涨幅在20%以上。“国五条”提出的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能否“兑现”,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和没有下文的问号。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问责已然很难落实。
  
  我注意到,房价控制目标落空问责很难落实,虽然原因复杂一言难尽,但可操作性差肇因却是显而易见。有专家指出,问责难点首先在于缺乏一个明确标准,即到底以谁公布的数据为准,这在当初提出问责时就未能明确。很多城市都会公布自己的住房均价,不少地方将保障房、回迁房也计算在内,导致房价计算十分模糊。故而我要提醒,就可操作性而言,只有事先明确统一考核目标口径,才能避免和重蹈房价控制目标落空难问责的覆辙和尴尬。
  
  只有“军中无戏言”的治污军令状才能管用管住。如果军令状虎头蛇尾“老母猪屎第一节硬”,签了军令状也是白搭,签还不如不签,甚至签比不签更坏。实现“美丽中国”、“无烟中国”梦想,当务之急,是让治污军令状“军中无戏言”!
  
  文/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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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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