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豪华办公楼已非首次进入公众视野,今年4月就曾被媒体集体曝光。如今恰逢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整治奢华浪费建设,房县“穷县豪衙”的故事因此又被一些媒体当了回负面典型“捆绑销售”。中央的决心姿态值得点赞,不过其中的“清理整治”,又当如何进行?
“清理”好办,建设、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出马,量面积、测概算,很容易出结果。“整治”则不一样,由于某些规定弹性十足或者直接没有标准,让人充满了无数遐想空间。
首先当是对责任人的追究。追究之法不尽相同,河南濮阳曾一次性处理了18人,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房县今年4月“东窗事发”后,对县委书记的处理方式就四个字:停职检查。这些还是比较“不客气”的,而对2012年“贫困县汉阴耗资千万元为36人建豪华办公楼”一事,安康市政府直接将“剩余房屋交由县上统一调剂使用”,好不简单直白,连个批评用语都没有。更有甚者,仅仅表示“深入调查”“严格整改”,从此便无下文。
处分责任人难,决定豪华办公楼何去何从也不易。如果仅仅是人均面积超标,多凑点人数或弄个隔间便能“搞定”。而豪华的装修,该当如何“整治”?总不可能再花费人力物力将其撤下,换上简单朴素的风格吧?也许有人会说直接拍卖掉,这样新的问题又来了,一则谁愿意买?比如房县的会议中心,形似世博园中国馆,能拍卖给谁?在一个贫困地区,谁消费得起如此“高大上”之楼?二则,即使个别大楼拍卖成功,那公务员们又去哪里上班?要知道,中央已明确规定五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即使要建设“史上最朴素”办公楼都不行。由此看来,很多事并不是“卖后不管”那么简单。
中央文件精神,更多停留在了决心与态度等大政方针上,具体执行方式,还得靠地方来细化。但在不止一次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警示下,笔者还是难以放松心情。如果个别地方笼统理解工作要求,不结合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推土机式地执行豪华办公楼整治,难免不出现“囫囵吞枣”现象,造成资源二次浪费。
为此,对“穷县豪衙”的清理整治,不仅需要坚定的决心,让作风腐化分子受到应有的责罚,更需要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一些“木已成舟”情况的处理要慎之又慎。
文/冬月禾
来源:红网
作者:冬月禾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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