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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管遭到报复谁该反思?

来源:红网 作者:李忠卿 编辑:刘艳秋 2014-12-27 00: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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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岁的谭小姐是龙岗南联一家工厂的人事主管,24日下午下班后,她和女伴们刚走出工厂,就遭到一名男子持刀猛砍,连砍多刀后谭小姐失血倒地,左臂被砍断。案发3小时后,行凶者陈某前往派出所自首,经调查两人系因离职工资结算产生矛盾,目前陈某已被刑拘。(12月26日《南方都市报》)
  
  在各类刑事案件中,报复性伤害占了不小的比例,具体原因虽然各不相同,但是对社会、对被害人而言,后果极其严重,前者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后者则对一个家庭带来巨大的不幸与痛苦。
  
  深圳的谭小姐与行凶者其实并无深仇大恨,只因员工辞职结算工资,充其量只是一般的劳资纠纷,便招来杀身之祸,虽然生命无虞,会不会留下终生残疾也还未可知,但是身心受到的创伤恐怕一辈子都难以抹平。
  
  本来这件事可以很公平或者很友好地以和平方式解决,因为一切只要按《劳动法》办事,辞职员工不会与你过不去,可惜,某些工厂尤其是人事部门的主管非常傲慢,从来不把员工的正当权益放在眼里,动辄就拿工厂的规定对待员工。因为某些规定总是有利于工厂的一方,势单力薄的员工只得忍气吞声,拿不到足额的结算工资,卷铺盖走人。
  
  毫无疑问,哪怕辞职遭受不公,行凶者陈某都不该报复伤人,因为你可以向相关维权部门进行投诉,故而必须受到法律严惩。但是反过来看,谭小姐的做法多少都有欠缺与不妥之处,从某种程度上说,谭小姐遭到报复属于代人受过,并非是她与辞职员工过不去,而是工厂就是这么规定的,因此这家工厂必须对谭小姐无端受到的伤害负责,更应该进行深刻反思,对某些不合理的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不求你们多么人性化,至少不应损害员工的切身利益。
  
  这起报复伤人事件其实并非个案与孤例,但愿能对其他企业起到某种警示作用,年关已近,正是辞职的高峰期,此类恶性事件会不会再次发生,谁也无法预测,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只要与员工平等协商,依法办事,谁还会冒着坐牢的风险与你们过不去呢?
  
  文/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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