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副县长任教训,在渭南市富平县任副县长时,利用职务之便,让正在上学的儿子“吃空饷”,一年多时间“白吃”4.5万多元。任教训被人举报后,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反而被平调到邻县当副县长,履新一个月后才被通报上缴“吃空饷”所得,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根据公开资料,目前对“吃空饷”者的处理通常是停止支付其工资和津贴补贴,追回其多领的财政资金,上缴至同级财政部门;将涉事单位相关负责人免职等。(6月2日《南方都市报》)
“吃空饷”,不但是对“劳动者最光荣”的讽刺与侮辱,是对国家财政和公共资源的侵蚀,也是对国家行政管理公信力的损害,更是疑似涉嫌诈骗、贪污的“亚腐败”行为。法律界似乎还不曾认真甄别过“吃空饷”的罪与非罪,吏治方面索性就在违纪违规的“柔性”区域对“吃空饷”手下留情。身为国家干部副县长的任教训,利用手中权力,让还在读书的儿子就占有了工作编制,白吃起“空饷”来。绕过招聘程序,抢先占有编制,属于欺骗国家和人民;不工作而享受“空饷”,无异于贪污之阳谋。处理结果却毫毛无损,继续当他的副县长,这如何让任教训吸取教训?无论“吃空饷”属于违规违纪还是违法,这个成本实在太低了,几乎等于零成本。
正因为对“吃空饷”的处置总是手软网开一面,所以导致“吃空饷”现象屡禁不止。早在2005年,中央编制办就向全国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对“吃空饷”行为进行自查,中央有关部门进行抽查。2006年至2013年,中央相关部门也多次下发通知、颁布规定,治理公职人员“吃空饷”和解决超编用人、编外用人等问题。2014年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专项整治成绩单,30个省(市、区)依然清理清退出“吃空饷”16.2万人。此后,新的“吃空饷”新闻依旧屡见媒体。连年整治“吃空饷”,投入的行政成本也已不低,但是“吃空饷”者仍不在少数。
6月1日中纪委网站刊文称,搞假年龄、假学历、假婚姻,篡改档案,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欺瞒组织,是对党不忠诚;买官卖官不是简单的行贿受贿,而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请问,把自己正在读书的儿子假冒成国家工作人员“吃空饷”,以及其他种种变种,如“旷工饷”、“病假饷”、“冒名饷”、“死人饷”、“多头饷”、“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挂名饷”等等,不都是欺瞒组织、欺骗人民、对党不忠诚吗?对“吃空饷”网开一面,显然没有政治依据。
“吃空饷”是否涉嫌贪污呢?贪污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吃空饷”在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都疑似涉嫌贪污。对于直接贪污来说,5000元就可立案,“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吃空饷”者,估计涉案金额都不会在5000元以内,为什么不给予“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律处罚呢?不让“吃空饷”者承担“罪罚适当”的法律成本,失去自律的权力怎肯罢休呢?对“吃空饷”网开一面,显然没有法理依据。
“吃空饷”俨然是失范权力的魅影;没有权力的老百姓是不可能“吃空饷”的。每一起“吃空饷”案件,背后都是“权力安插”、“权力配合”和“权力庇护”在暗箱操作、暗中作祟。反腐败,不该对“吃空饷”网开一面。治理“吃空饷”的顽症,必须依法治理,让“吃空饷”的肇事者、受益者、主谋者承担法律成本。同时在行政管理制度上进行改革,譬如,法定在官方网站设立栏目,常年公示“吃皇粮”的工作人员,尤其是编制人员的信息,要透明公开,日常遇到调整也要限时更正,以便有效接受公众监督。
文/柏文学
来源:红网
作者:柏文学
编辑:夏熊飞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