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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问卷名单“涉密”中的“秘密”须彻查

来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刘艳秋 2015-06-25 0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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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宁德就当地一家有色金属深加工企业——鼎信实业有限公司的三期项目举行环评听证会。在听证会前,企业所在地的居民代表查看了此前环保局公示的该企业二期项目环评报告,他们发现,在公众参与环评问卷调查对象名单里,标注跟他们同村的,他们却几乎都不认识,于是对其公众满意度为99%的结果产生了怀疑。居民代表申请公示,环保局则以名单“涉密”而予以拒绝。(6月24日《新京报》)
  
  面对百姓申请公示要求,环保部门以“涉密”为由拒绝,这种言辞显然经不起推敲。
  
  问卷对象本应该具有代表性,为百姓所信任。他们是谁,百姓有权知道,他们说了啥,老百姓有权听见,何来“涉密”?退一步说,即便真涉及商业机密,百姓也不一定能懂,懂也不会去关心,何至于“敏感”到向公众保密?而且,即便被“泄密”,也有法律为公道撑腰。
  
  环境问题事出企业,但却是公共问题,更是民生问题。企业做得如何,理论上说,唯有百姓有判断权,专家只有从专业角度,客观呈现真实,政府只有行使监管、约束、惩罚权,而不是代替民众做出结论。向公众“保密”的核心机密,环保部门掌握着,企业自然也掌控着,凡事处处为企业着想,请问:“人民公仆”到底该为谁说话?环评专家又该站在谁的一边?
  
  以观念先行的“结论倒推”,乃至随意找人签名走走“百姓参与”的过场,目的很清楚,就是逼迫老百姓相信结论,让企业拥有一张合法通行证。以保护百姓私权的名义,给自己贴上了“符合”程序正义的标签,既蛮横又荒唐,并且因其具有的迷惑性和欺骗性,而显得更阴险可怕。而这种掩耳盗铃式的愚民愚己花样,这几年并不少见,以至于一些本可化解的矛盾,常常演变成了一出出公共事件。
  
  正是出于现实环境危势的考量,2013年11月国家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明确要求环评报告必须“全本公开”。所谓“全本”,就是一旦“商业机密”进入环评报告,就不再是“机密”,必须“裸身”接受百姓审视,任由百姓评头论足。在《指南》出台一年多时间里,我们听到了一些高污染企业“砰砰”作响的关门声。但仍有少数企业,靠利益输送拉关系耍手腕,妄图蒙混过关。而少数政府部门,或为了可怜的政绩,成功地以法之名将之搁置,乃至废弃;或为了一己私利,搞权利结盟,自甘堕落成了某些企业忠诚的“看门人”。
  
  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任何公共决策、评判等,从方案制定到最终出笼,都应有公众全程参与,“阳光评估”,随时接受监督、质询。越是民生事,越是要公开透明;越是参与民主,越是接近真实。数据可以“造”得很漂亮,作假可以做到天衣无缝,但真相掩盖不住。那客厅家具上的厚厚粉尘,废渣样品里超标10倍的汞,以及打招呼“不许说”……宛如一把把明晃晃的剔骨刀,无情揭去了某些专家、环保部门遮羞的底裤。难怪有人猜测,担心泄密表面是在保护百姓权利,实则是害怕其中的猫腻被戳穿。
  
  百姓的健康权、生存权容不得任何卸责的理由,民生问题上的一切遮遮掩掩的欺骗糊弄,都是对民意的蔑视,对法律的亵渎。角色认知错位的唯一结果,只能让自己颜面尽失,给政府公信抹黑。所以,在这份“涉密”名单里到底掩盖着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需要有关方面彻查,给公众一个满意答案。
  
  文/晴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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