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有耐心的朋友不妨拭目以待。不过,如果徐州城管“正常执法”,何必劝阻围观者的拍摄呢?相关部门不如把围观拍摄视作一种促进文明执法的方式,甚至完全可以更开放地鼓励公民积极行使监督权。
不论是城管还是警察,或者别的执法机关,以及执行公务的行政部门,如果是“正常执法”或者“正常公务行为”,不仅不该害怕拍照,更不必制止公民拍照,反而完全有理由鼓励公民拍照,甚至可以建议公民在不侵犯相关人员隐私的情况下把相关视频发布到网上。这不仅维护了公民的监督权,也是在普法啊。比如,公民拍照传到网上,可以让更多的人明白什么行为违法了,应该怎样纠正,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会怎样严肃认真办案,这样的普法何其生动,效果肯定比大街上刷标语好得多。
不可否认,当前某些地方的行政执法部门服务意识还不够明确,即使“正常执法”或者“正常公务行为”,也常常有不规范之处,更别提某些部门一不留神就野蛮执法越权执法,更甚者有违规执法的,这当然需要接受公民的监督。公民看到执法活动就拍照,本质上也是在义务帮助和促进有关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文明执法,改善部门形象。何况很多制止公民拍照的行政执法部门往往自称“正常执法”,那么公民拍照不仅是在义务普法,也等于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义务宣传树立正面形象,完全称得上“正能量”了,怎么在某些执法人员眼里成了“影响执法”的负能量而必须马上制止,甚至不惜牺牲执法形象而暴力“制止”?
很多行政执法部门一向十分重视“打造形象”,各部门的笔杆子不是也经常在各种媒体上发表宣传部门形象的报道吗?有时候某些行政执法部门还邀请当地电视台拍摄现场执法活动,有时执法部门还自带摄像机录制执法行动,这些肯定属于“正常执法”了,而且会在当地电视台上公开播放,树立相关部门严肃执法的高大形象。换做公民义务拍摄执法行动怎么就“影响执法”了呢?
所以,我建议经常公开执法的有关部门不妨虚心接受公民监督,热情欢迎公民为执法活动拍照,鼓励公众参与普法,也使各类执法行为更规范,能够经得起公众的质疑,行政执法部门的形象一定会越来越受到公众的欢迎。
文/马长军
来源:红网
作者:马长军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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