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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团”再上路,一味禁止不是好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王俞 2017-07-16 0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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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8日早晨,山东临沂山鹰户外协会一暴走团在马路上暴走时,部分队员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导致一死两伤,引起多方关注。13日晚,同属山鹰户外协会的另外一支暴走团,全员佩戴反光条在街头暴走,队尾,则跟随着一辆叉车,叉车距离队尾队员只有4米左右,叉车上也悬挂着暴走队的旗帜。(7月15日《北京青年报》)

  山东临沂7月8日早晨,一暴走团在马路上暴走时,部分队员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导致一死两伤的悲剧。然而当地的暴走团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在机动车道上暴走,还用叉车“护航”,表面看来,暴走团上路的安全系数增加了,也确实让人感受到这些暴走团的“霸气”,可实际上呢,却反而增加了安全风险。

  不管做什么事,应该依法依规。虽然暴走确实对人的身体健康有很大帮助,但如果违法违规不但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而且也影响了别人的正常生活,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未经交警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从视频中可以看到,队员暴走时天色已暗,暴走团行进的位置在道路的机动车道上,部分队员还踩踏到了道路中间的白色实线,而在道路上,不时会有汽车或者电动车驶过。试想,机动车道被暴走团占了一大半,机动车能安全吗?而且暴走团声音很大,按喇叭等又听不到,万一走神,万一从暴走团等边上窜出个人来等,那就很容易出事故。

  叉车上路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上牌的叉车是不准上路的,而叉车是不能领取机动车辆牌照的。另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叉车这类特种设备是不允许在场(厂)外道路上行驶的。

  暴走团通过暴走健身这没有错,但必须依法依规,不能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当然,暴走团之所以在出现被撞死亡事件后,还继续在机动车上暴走,也是出于无奈。一方面是他们有暴走的热情和爱好,另一方面是没有可以让他们暴走的合适场地。不然,他们为何要冒着生命危险在大马路上暴走呢?为何还有叉车“护航”呢?因此有关部门,要解决这些暴走团的场地问题。

  有关部门不能对暴走团走非机车道、叉车护航等一禁了之,一味地禁不是好办法,暴走团被禁了,可能会冒出其他运动方式,就算把叉车禁掉了,也有可能会开来卡车、轿车等其他车辆。其实,要给暴走团找一个合适的场地不是十分困难,暴走团不需要其他设备,只要有条路就行了。譬如:把公共体育场馆向他们开放,找一条机动车人很少的路将其封闭起来,供他们暴走等等。只有从根本上解决了群众健身的需求,那才能让民众暴走时感觉更安全。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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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建兵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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