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高考作文,字数限制颇具争议。在过往的考试中,不难得见“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字数不少于800字”这样的写作条件。题材不限,是开放学生写作思维的表现,却偏偏限制了诗歌的写作,但从字数的“下限”看来,即使允许学生将考试作文写成诗歌的形式,想要凑成800字的诗歌也是一件难事。
“字数不少于800字”的写作门槛究竟从何而来,又有什么样的教学意义呢?“800字”能否划分作文内容的好与坏?众所周知,“长话短说”追求的是语言文字的精准运用,鲁迅先生在谈写作经验时说,“文章写好后,要至少看两三遍,竭力把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大作家尚且如此,为何作文训练却要求弃简从繁呢?考试作文理应是考生自我意志和创新思维的自由表达,字数“下限”不仅会让文章有拖沓冗长的嫌疑,还会养成中小学生在写作中“凑字数”的坏习惯。一篇好文章不应该与字数多少挂钩,“字数不少于800字”这一铁门槛很可能让原本短小精炼的好文章为了及格胡乱拼凑,导致越来越多空乏无味的文字垃圾。
高考作文的优劣高下,理应从内容出发。文辞精炼、有真知灼见的文章,长也好,短也罢,自当给予较高的评价;对于长而不精、言之无物的长篇大论,即使再符合考试要求也是不可取的。若高考作文评分标准过分重视“字数不少于800字”,则是过分重形式、轻内容。若单凭字数不够,就对文章判以“死刑”,则是对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的不公平评判,让高考失去了应有的选拔功能,且不利于高校公正选拔人才。虽然这样的评分方式能让老师提高阅卷的速度,但难免有“为椟弃珠”之味,视“文贵精炼”的优良文化传统为无物。为高考作文限定字数是硬伤,哪怕是“才气过人”的学生和文笔一流的作文,也会因为字数不够被拦于大学门外。
如此看来,高考作文字数的要求有百害而无一利,理当取消字数限制。如此可以?笔者认为不尽然。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文学造诣尚且不足,能以精炼短小的文章表达意味深远的内容者少矣。而课程教学中将作文定位为学生认识世界、认识自我的一种方式。对于学生而言,他们正处在学习运用语言文字的初级阶段,现代汉语表达水平有限,作文就肩负着提高学生运用语言文字能力的重任,是正确使用现代汉语表达的唯一形式。作文书写有了字数限制,既有利于文章内容的表达,也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因此,中小学考试中规定学生应在特定时间内完成一篇满足字数要求的文章,是对其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的一种训练。
当然,这样的写作训练也不应将限制门槛定得太高,可以适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字数限制,给考生们更大的自由发挥空间。
文/林秀娟
来源:红网
作者:林秀娟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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