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规定一出,便引起了学生的不满。一些学生表示“头发作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学校凭咩(啥)要人剪?”学生认为不许留长发有点不可理喻,长头发又不会影响仪容仪表。校方则表示并未强制剪短发,表示是本着改善校风规范校纪的理念出此规划的,出发点是为了学生好。并表示女生尤其是一些长发的女生,可能会花很多时间用在头发打理上。
笔者看到这篇新闻报道,不禁莞尔。学校,你是不是管的太多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应把教学和育人放在首位,不必要过分关注学生是否留长发这种类似的问题上。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处于像花般年龄的女中学生。而“长发飘飘”往往是很多人对于少年学生时代的一个记忆点,过分限制学生,只会让这种美好消失掉罢了。另外,校方认为女生尤其是一些长发女生会花很长时间在打理头发上,从而影响了学业,这个理由过于牵强。学校的责任在于“教学”与“育人”,学校短发令目的是强调学业的问题,但是学校却忽略了“育人”。常人都说“育人教书,育人为先”,学校不应该忘记自己“育人”的本分,给予学生一个宽容的环境成长。
在中学,很多学校都会对学生的行为举止作出规范化要求,染发、奇装异服、拖鞋、首饰等一律视为违规,这些要求对于规范学生的行为举止规范化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笔者认为不必过分规定学生的日常行为举止,这样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2010年10月9日,在临沂市第六中学西校区,13岁的七年级女生张悦因为不符合学校短发令要求,三次被赶出校门后,在家喝下灭白蛾用的灭幼脲自杀。为避免此类的事件再次发生,学校制定行为规范规定时,应该多制定一些“人性化”的规定,真真正正地为学生着想。
网上流传着各个学校奇葩雷人的规定,例如规定晚自习背古诗,才能上厕所、学生迟到罚款、夜间不可以上厕所、规定学生上课需背书包上课等等。这些规定之所以“奇葩”、“雷人”,是因为不符合客观现实情况,违背客观规律。学校、老师不听取学生意见,制定一些所谓出发点是为学生好的规定,实则是扼杀学生个性、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
多一点宽容,少一点“奇葩”规定。学校,你不应管得太多。
文/刘舒慧
来源:红网
作者:刘舒慧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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