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食品安全之殇何时休

来源:红网 作者:张丽丽 编辑:叶鹏 2013-07-25 23:14:25
时刻新闻
—分享—
  “我冤哪,拿双氧水工业碱浸泡猪脚,本来是不成文的规矩……”昨日,在汉口开煨汤馆的老板黄某,看到盖有检察机关的逮捕令后还在拼命叫屈。他因被查出在店内大量销售明令禁止的材料泡猪脚遭质监部门查处,后又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移交警方刑拘。(7月25日荆楚网)
  
  民以食为天,食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是,近年来,地沟油、毒火锅、苏丹红、瘦肉精、三聚氰胺、香精大米、镉超标大米、染色馒头……各种各样的食品安全问题五花八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让人触目惊心。武汉黄老板一再触碰食品安全的红线,却大言不惭直喊冤枉,把胡乱非为作为理所当然的行规。让人悲由心生。
  
  我们不能奢求食品安全事件完全杜绝,这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情,可是也不能像家常便饭让人吃不消。吃大米怕有香精、怕镉超标;吃猪肉怕瘦肉精;吃火锅怕有地沟油,如此的食品谁人不是战战兢兢。
  
  我们国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可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成了老生常谈的话题,却总是屡禁不止。商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毒瘤难以根除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监管体制不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商道德缺失;惩罚力度不够;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等等。综观各种原因首当其冲的应当是,惩罚力度不够滋生了食品经营者的拜金主义思想。
  
  像黄老板之流在第一次用明令禁止的材料泡猪脚后并没有受到法律严重制裁,这种“投毒”成本不高,风险低于利润回报的诱惑让他再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于全社会的食品经营者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人人都想发财,添加有害添加剂可以让商品更好销售,一方面可以抱着发现几率不大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就算被发现也只会被责令关门停业。这样打起算盘来,便把生产销售有害食品当做是有利可图的事情,而干起了非法的勾当。
  
  食品安全是大事,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的法律必须要更严厉一些,只有在法律和制度上营造一种高压态势,使不法分子不能为、不敢为,才会不想为,才会对涉嫌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望而止步。
  
  文/张丽丽

来源:红网

作者:张丽丽

编辑:叶鹏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3/07/26/309064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