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到这条消息,不由想起几天前的一条新闻:5名乘客在重庆江北机场搭乘河北航空NS3242航班,只因到头等舱没有专车摆渡,就抱住飞机轮子,致航班延误达1个多小时,直到“机上乘客都想下来打人了”,才被机场警方带走。
为了一点个体的小利益、小损失,就公然在满载乘客、即将出发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撒泼、耍赖,完全无视公众利益和安全,这些“极品”乘客的行为的确让人气忿。但是,比这更气人的是相关执法者的处理方式。回看两条新闻,无理闹事者在面对前来协调的乘务人员、焦急忿怒的乘客时,都表现的相当蛮横无理,几经劝阻甚至发生冲突也依然故我,直到民警赶到现场才得以制止。对这种明显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恶劣行为,肇事者得到的处罚却只是“批评教育”——在接受民警面对面的“思想教育”后,武汉强堵车门者返回车厢继续乘车;重庆强抱飞机轮子的乘客也在改签至其他航班头等舱后于当天离去。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置,让身受其害的乘客们惊呆了:“拦飞机什么事没有,还能坐上后面飞机的头等舱?”
这种置疑不是没有道理。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早有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火车、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拦飞机不是“没有事”而是“摊大事”。遗憾的是,纵使已经造成几百名乘客误时误事的严重后果,却不见肇事者损失一分一毫。如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谁又能保证同类事件不会再次上演呢?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愿意相信这样的“极品”乘客只是为数极少的刁民、无赖,不具代表性的普遍意义。但是,他们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违反公共轶序、对抗公众,不正与大家的姑息有关吗?一方面,中国历来就有“神鬼怕恶人”的俗理,遇到这种不讲理的刁民,公众大多采取“秀才遇到兵,有理讲不清”,干脆“惹不起躲得起”。另一方面,即使有恶人“摊大事”被抓个正着,执法人员也大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令相关法令形同虚设。既然违反公共轶序成本如此低廉,又能达到个人的不正当目的,刁民们何乐不为呢?
《易经》有言,恶人“张”好人就“驰”,意思是说如果恶行得不到制止,好人就会在恶人面前规避、认输甚至服恶。由是观之,我们或许不能改变“神鬼怕恶人”的俗理,但至少不能让法律在恶行面前止步。如果连执法者都对扰乱公共轶序的行为视而不见,又如何去要求广大公众自觉维护公共轶序,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呢?期待下次遇到同类事件,执法者能拿出“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态度,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这不仅是还无辜受害的公众一个公道,也是以强力的法律手腕重塑规则意识,使遵守规则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每一个人自然而然的习惯。
文/汪莹
来源:红网
作者:汪莹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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