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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让“机构改革”为监管失职买单?

来源:红网 作者:禹海君 编辑:叶鹏 2013-08-30 23:4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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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农民外出打工学会了“收死猪”门道,遂回乡“创业”,半年多收购、加工病死猪肉达20余吨,制成捆蹄、香肠等食品流向皖苏豫鲁4省9个市县市场。荒唐的是,地方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一察觉,并将病死猪肉问题归结于“职能重叠、部门打架”,表示“等今年底机构改革了就好了。”(8月30日《中国青年报》)
  
  真可谓恬不知耻的狡辩!面对质疑,监管部门竟然玩起了文字游戏,要么是“没发现”,要么是“没听说”,甚至将责任归咎为“机构改革”,怨怼“职能重叠、部门打架”。似乎,长达半年时间,40万斤病死猪肉悄然流入市场与自己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自己已然尽职尽责,“机构改革”的“滞后”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尽管相关监管部门绞尽脑汁狡辩,但终究逃不过一个事实,那就是在整个病死猪肉流入市场的过程中,监管存在严重的失职。根据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畜牧检疫、商务、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7个部门,直接负责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还有食安办负责指导督促。
  
  但在整个病死猪肉生产流通环节,我们几乎看不到上述部门在各个环节的作为。比如,负责查处私屠窝点的商务部门声称对方太隐蔽,难道违法行为能够公然进行吗?萧县商务局还称“收购病死猪私自屠宰算是个新现象”,事实呢,去年就查处过一起类似案件,且销售病死猪肉达五六年之久没人管。明明不是什么新现象,为何却要撒谎?
  
  再如检疫部门,竟然表示“没听说”,对于流通销售环节前的监管,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更是说不出所以然,各自将皮球踢给对方。显然,在病死猪肉监管上,各监管部门无视了本身的监管职责,本质上与“机构改革”并无太大关系。不可否认,机构改革一定程度上能够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但却不能包治百病。
  
  根本上,食品安全监管靠的不只是机构改革,而是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职责,以及强化问责机制,严格对监管部门的问责追究,从而确保严格执法。因此而言,绝不能让“机构改革”为监管失职买单,听由监管部门自说自话,应该通过对监管部门存在的疏漏失察、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惩处,倒逼其落实监管职责。
  
  文/禹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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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禹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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