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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政府性基金不能沦为一纸空文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叶鹏 2013-09-17 23: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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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数月,中国烹饪协会仍在等待两部委的“裁决”结果。3月7日,该协会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发函,建议规范餐饮行业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7月19日,又向财政部综合司发函,建议在餐饮行业免征价格调节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的存废争议再次被掀起。这项1988年就诞生的地方非税收入,一直受到质疑,但并未因此被废除,反而逐渐发展,目前已有相当规模。(9月16日《财经国家周刊》)
  
  价格调节基金只是政府性基金乱象的一个缩影。截至2012年5月,在近500项的全国各种政府性基金中,只有40多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也就是纳入了财政审批监管的体系。这意味着,我国绝大数政府性基金缺乏法律基础,经济上的合理性也不足。
  
  政府性基金,作为满足社会准公共需要的载体,既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形式,也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构成部分。国家设立政府性基金的初衷,无非是扩大积累,压缩消费,试图等经济发展了再增加消费,要求普通老百姓勒紧腰带支持国家建设。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经济发展了,国家和地方财力也充沛了,但那些政府性基金不仅没有取消的意向,反而呈逐渐膨胀的趋势。199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仅为2392亿元。到了2012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就高达37517.01亿元,除去国有土地出让预计收入27010.66亿元外,中央和地方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超过1万亿,中央与地方的比例大致为3:7。
  
  越来越臃肿的政府性基金,由于管理混乱,已引发了诸多问题。一是越权设立基金项目。一些部门地方政府不按规定套路出牌,不断推出新的基金项目,这是眼下全国各地基金管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譬如,郑州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文件,要求新设网吧额外缴纳诚信守法及产业发展基金30万元;二是基金规模的日益庞大,加重了民众和企业的负担;三是侵蚀税基。向企业收取各种基金,企业自然会计入当期损益,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亏,从而侵蚀所税税基,减少应纳税额。此外,由于政府性基金规模过大,不仅会影响政府预算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也会在客观上削弱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任务分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取消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时间是截止9月底。可以说,像取消价格调节基金等,一批不合法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最后时限,马上就要到了,但至今仍没有看到国家职能部门的任何精减行动。
  
  为避免削减政府性基金沦为一纸空文,笔者觉得,国家职能部门,应立即行动起来,对臃肿的政府性基金,立即实施削减计划,依据不同的基金类型,采取适宜的措施。具体点讲,凡是征收期限已满的基金,应立即叫停;对征收规范较小的基金,不妨划一个红线,比如不超1亿元的,应当尽快扫地出门;对一些依附在价格上的政府性基金,如铁路建设基金,民航发展基金等,可以采取提高有关价格的方式,增加企业收入和有关税收,以逐步取消相关基金项目;对确有必要保留下来的基金,也要严格管理,规定征收期限,要从制度上打破基金征收“终身制”。
  
  文/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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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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