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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入学”的认识误区

来源:红网 作者:马长军 编辑:叶鹏 2013-09-19 23: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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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9月5日开始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此次征求意见中社会公众对阳光入学的支持率为95.7%。(9月19日《京华时报》)
  
  也许因为“择校”问题的突出,公众对“阳光入学”有着特别的期待,所以在目前所谓的“阳光入学”看来是深入人心了,但是,我认为大家可能一直被误导,而对这个问题存在严重的认识误区。
  
  教育部发布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第一条规定:“阳光入学。各地要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招生不依据任何获奖证书和考级证明。实行信息公开,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公告、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网上报名招生。”(教育部网站)
  
  “阳光入学”竟然成了为小学生减负的首要条件,这本身就很值得怀疑: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差距,实行免试就近入学,这在目前被看作是一个教育公平问题,怎么跟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扯上关系了?
  
  如果要把“阳光入学”视作一种教育公平的体现,那就必须满足一个前提,各地一定要均衡义务教育资源,缩小校际差距。这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但是,理论上高喊“阳光入学”“均衡教育资源”“就近入学”是容易的,可要落到实地,估计有相当的难度。校际差距严重也不是刚刚出现的,这也可以说是“历史遗留问题”,当然也算是“历史悠久”。多年来很多城市或者城镇内的校际差距就很严重,更不用说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的悬殊何等惊人了。在这样的情况下,“阳光入学”竟然获得高达95.7%的社会公众支持率,这让我很想进一步了解教育部的调查数据,参与调查的人究竟有哪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吗?
  
  十分突出的校际差距摆在那儿,被堵在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大门外那些学生的家长如何甘心?极力遏制“择校”现象貌似公平,但不能让每个学生都享受同等的优质教育资源,这样的“阳光入学”反而成了教育不公平的又一例证。所谓的“阳光入学”等于把“择校”的矛头对准了学校、家长和学生,这实质上有帮助政府推脱责任逃避责任转嫁责任的嫌疑,是企图替一直不肯自觉加大教育投入的政府解困。
  
  校际差距或者教育资源不均衡是怎么造成的?可能有人会说就是因为政府的教育财政拨付搞选择性投入,给“重点学校”的太多,而给其它学校太少。这恐怕是一种误解。我认为,并非政府给“重点学校”多了,而是政府给其它学校的太少了。事实上近些年很多“重点学校”也很尴尬,比如一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重点学校”全是“超大班”,政府并没有因为这些学校接收了太多的学生而有针对性地加大投入多建几间教室多给分配几名教师。也许有人说那是因为“择校”造成的,我建议各位实地走访一番,把“择校”的赶走以后,每间教室里“就近入学”的学生恐怕也大大超过合适的班额标准。至于不受政府重点关照的学校,那就更难以得到充足的教育投入了,尤其是农村学校,一个合格的教师一间标准的教室一张干净的课桌一把结实的小椅子一片小小的操场可能都没有,“就近上学”的孩子们安全也很令人担心。那些必须抱着一大堆证件进城上学的“农民工”子女又渴望怎样的“阳光”?他们实际上在被所谓“阳光入学”政策有意堂而皇之地排斥。
  
  事实很清楚,正是因为政府在教育上投入一直严重不足,存在着巨额的教育欠账,导致区域内校际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资源严重失衡。“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连教师、教室都不够的学校,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恐怕有心无力。有些地方组织教师校际之间流动,就是把学校之所以“薄弱”归咎于学校管理和教师水平,转移焦点转移了公众的视线,这也同样治标不治本。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去年我国终于实现了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的目标,而这个目标早在1993年就提出了,显然,20年来一直都存在着教育欠账,算算该是多么惊人的一笔巨额资金啊。如果从现在开始,能尽快把这笔巨额教育欠账补上,或者至少给出一个明确的可期待的时间表,彻底扭转教育资源失衡的局面,让公众看到政府重视教育重视下一代的实际行动,感受到政府对教育的诚意,对“阳光入学”也就不再质疑,“择校”也就不会屡屡抢占热点、焦点而成为历史了。
  
  文/马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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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长军

编辑:叶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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